根据《**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工厂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事宜予以公示。
一、项目地址:位于**中国—东盟青年产业园上龙大道南面地块。
二、调整理由:
为优化生产工艺的需要,满足市场需求及实际使用功能,现**中国—****管理委员会申请对****公司**工厂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三、调整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由13334.89㎡(折合20.00亩)调整为13344.32㎡(折合20.01亩),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具体调整如下:
(一)生产车间建筑单体调整,占地面积由5354.96㎡调整为5355.19㎡,建筑面积由5354.96㎡调整为5355.19㎡,计容建筑面积由10709.92㎡调整为10710.38㎡。
(二)办公楼建筑单体调整,占地面积由472.00㎡调整为437.80㎡,建筑面积由1403.85㎡调整为1813.84㎡,计容建筑面积由1403.85㎡调整为1813.84㎡,层数由3层调整为4层,建筑高度由11.40米调整为16.80米。
(三)仓库建筑单体调整,占地面积由1200.00㎡调整为1711.08㎡,建筑面积由1200.00㎡调整为6919.20㎡,计容建筑面积由2400.00㎡调整为6919.20㎡,层数由1层调整为4层,建筑高度由8.50米调整为21.15米。
综上所述,项目调整后的建筑面积由7982.81㎡调整为14088.23㎡,较原审查增加6105.42㎡,计容建筑面积由14537.77㎡调整为19443.42㎡,较原审查增加4905.65㎡;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由7050.95㎡调整为7504.07㎡,较原审查增加453.12㎡;绿地面积由2546.96㎡调整为1857.21㎡,较原审查减少689.75㎡;行政办公及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由472.00㎡调整为437.80㎡,较原审查减少29.20㎡。
容积率由1.09调整为1.45,较原审查增加0.36;建筑系数由55.31%调整为56.23%,较原审查增加0.92%;绿地率由19.10%调整为13.91%,较原审查减少5.19%;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比例由3.50%调整为3.28%;补充设置机动车停车位1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7个。
四、公示方式与地点:
(一)****公示栏;
(二)项目现场;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zrzy/index.shtml)。
因总平规划调整审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6日)内反映至****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股(联系电话:0771-****339,邮寄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县**街22号404室,邮编:532100)。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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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