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体校云****健身中心)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体校云****健身中心)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体校云****健身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8月2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9月13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体校云****健身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体校云****健身中心****行政审批局以徐审批复〔2023〕35号批准建设,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体校云****健身中心)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市**区如意**侧、****侧、二环西路东侧、****中心西侧。 2.1.2建设规模:****体育中心原综合训练馆、附属设****体校云****健身中心)及辅助建筑(新闻媒体休息室等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拟建约40m****体育场馆,配置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网球、武术、健身房、操舞房、射击等场地设施和相应辅助设施;原附属设施,西北侧附属设施处翻建为辅助建筑(新闻媒体休息室等辅助用房)。 2.1.3合同估算价: 设计费估算价:约140万元。 2.1.4设计服务期:设计服务期:自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设计成果提交日期:自发布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设计成果。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并提交全套施工图纸,咨询及配合阶段直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具体完成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1.5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2招标范围: 设计内容包含所有涉及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工作: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装修工程、景观工程、泛光照明、外立面及幕墙设计等)、体育工艺设计、BIM设计、人防设计、海绵城市、装配式三板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智能化设计、三网设计、变配电设计(主要指红线内配电工程)、外电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室外配套设计(道路、给排水、综合管网、景观绿化、铺装、亮化、室外监控、广播、安防系统、围墙等)、交通影响评价、**分析、标识标牌设计、抗震设计、设计过程咨询(含设计优化)以及包括所有二次深化设计等工作,并完成各类设计图纸成果的报批报建、图纸审查、专家评审、财政评审期间配合、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的处理、必要的现场指导、工程验收及相关部门所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所有工作内容安排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自2019年8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指建筑最大跨度不低于18m且单项合同金额(设计费)大于或等于11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仓储、厂房除外)的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以设计合同)为准(跨度认定以合同甲方出具证明文件或图审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成果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为准,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设计业绩以“**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a.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b.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6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7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以“信用中国”(http://www.****.cn) 公布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或“信用**”网站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和“信用**”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公示地址:https://www.****.cn/third/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1244、 0516-****5971)。 3.12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 8 月 23 日至2024年 9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com)上发布。 9. 其他 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10.联系方式招标人:**** 地址:**大道126-9号地铁大厦 联系人: 赵工 电话:199****0627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大道126-9号地铁大厦1506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16-****9817 2024年8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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