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8-29 16:23:37】
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发改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和湖泊局、****中心、**高新区经发局、**高新****建设局、******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委《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交易中心交易的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复核纠正行为,减少纠错时间,降低因评标错误等导致的时间成本和招标失败风险,加快项目落地,切实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招标人评标报告审查、处理异议主体责任
(一)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应认真组****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重点关注:评标委员会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是否存在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或者评分畸高、畸低现象;是否对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和严重不平衡报价进行分析研判;是否依法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是否存在随意否决投标的情况。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应当认真核实相关情况,必****委员会成员针对异议事项进行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结论。
二、依法依规开展评标环节错误复核纠正
(一)评标过程中,招****委员会成员存在明显评标错误的,****委员会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即时予以纠正。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修改完善或纠正的,招标人代表应****交易中心项目现场见证人员如实记录,并及时通知行政监督部门和同级发改部门。
(二)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发现存在以下明显评标错误情形的,可以直接向交易平****委员会复核并快速纠正:一是招标人(招标代理****委员会评审使用的信息、数据有误或者不完整;****委员会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三是明显的评审分值计算、汇总错误;四是未按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推荐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或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人在审查(核)评标报告时发现其他评标错误情形的,****委员会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复核后应形成书面复核结论,确认是否存在评标错误。评标委员会经复核确认存在评标错误的,招标人应报告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作出处理或认定后予以纠正。评标委员会复核认为不存在评标错误的,招标人可以依法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三)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应当认真核实相关情况,必****委员会成员对异议事项进行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结论。对涉及到评标环节错误的,招标人应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书面反映并附相关佐证资料,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后再予以纠正。
三、加强对评标环节错误复核纠正行为的监督
****中心****中心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评标环节错误复核纠正做好服务保障,推动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线提出复核(纠正)申请,复核、纠正情况在线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专家管理部门推送。行政监督部门应将复核纠正行为纳入重点监管内容,确保复核纠正行为合法合规,同时加强评标环节错误的分级分类处置,****委员会成员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并根据《**省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记录不良行为。
****委员会
******建设局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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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