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类型:实物资产 | 资产属性:国有企业资产 | |
房屋户型:临街商业门面 | 房屋朝向:坐南朝北 | 建筑面积:27.75平方米 |
挂牌价:8.0万元/年 | 保证金:1.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8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
标的名称:**源区原商业大楼一楼临街商业门面3号 | ||
房屋户型:临街商业门面 | 房屋朝向:坐南朝北 | 房屋建成时间:2022年09月16日 |
建筑面积:27.75平方米 | 房屋结构:钢混 | 房屋用途:商业 |
房屋总层数:4层 | 房屋所在层数:1层 | 小区或院落名称:**市武****办事处****政府大门正对面) |
出租时长:5.0年 | ||
室内配置:毛坯 | ||
附属设施:-- | ||
标的状态:空闲 | ||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08月29日 至 2024年09月07日 | ||
标的展示地点:**市武****办事处****公司营业大楼一楼6间临街商业门面 | ||
联系人:文女士 | ||
联系人电话:139****5221 |
暂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2.公告所列示的标的建筑面积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房屋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所列示建筑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3.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需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须经出租方同意,转租后房屋押金不予退还。
4.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5.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需进行水电增容、水电线路改造,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商铺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3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承租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商铺租赁合同》。
1、租赁房屋用途为商业用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正常经营活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或有噪音、污染环境、需要使用明火的餐饮业和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
2、承租方使用上述门面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交易编号:**** |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8时00分00秒 |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
保证金缴纳金额:1.0万元 |
起始价:8.0万元/年 |
交易方式: |
增价幅度:0.1万元/年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年支付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 |
每年租金递增幅度:5.0% |
确定竞得人规则: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1、合同到期后,如未发生押金扣除的情形,乙方将腾空的所租房屋移交甲方并完成租金等相关费用结算后,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2、如果因乙方违约(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拖欠租金、其他费用及其滞纳金,乙方违反本租赁合同或因故意或过失之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等)甲方解除本租赁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全部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如未发生押金扣除情形,则本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乙方将腾空并恢复原状的房屋移交给甲方并完成租金等相关费用清算后,甲方将在15个工作日内把押金无息退还给乙方。甲方没收全部租赁押金后,仍有权就其遭受的损失向乙方追偿,并要求承租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租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租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1 | **源区原商业大楼一楼临街商业门面3号 | 房屋户型:临街商业门面;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27.75平方米 | **源区 | 8万元/年 | 1万元 | 0.1万元/年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竞价(其他模式)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118.****.93:18090/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租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租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4年08月30日08时00分00秒至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08月30日08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租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00秒。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竞价开始时间为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租业务咨询电话:**** 139****5221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0744-****295
****
2024年08月30日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参与项目竞价申请及竞价;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登记及竞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