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县道安全防护隐患整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本项目**县县道安全防护隐患整治工程 已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3、工 期:120日历天。
4、预算金额:****335.00元
5、最高限价:****335.00元,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6、招标范围:**县县道安全防护隐患整治工程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附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0、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制,资格审查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省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9 月 5日至 2024 年 9 月 12日,每日下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地点:****县赤东镇范铺九组201栋-1)报名并购取招标文件。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2、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下午15:00 时;地点:****(地点:****县赤东镇范铺九组201栋-1)。
2.2 投标文件若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5%。2、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为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4****9995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邢女士 联系电话:131****2813
日期: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