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安区(广安经开区片区)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区(**经开区片区)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 2024年**区(**经开区片区)财政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 | ||
项目业主 | ****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135****5311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5****5311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4****2655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24-09-12 09:30:00 |
公示期 | 2024-09-15 至 2024-09-20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7937.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袁 翔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皖134********00744 | 水利水电工程 | 一级建造师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吴春年 | 高级工程师 | 934********02064952 | 水利水电工程 | 高级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何靖怡 | 建造师注册证 | 川151********00261 | 水利水电工程 | 壹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杨翠香 | 职称证 | ****4269 |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 | 高级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孙茂峰 | 建造师注册证书 | 鲁113********17540 | 水利水电工程 | 一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刘培山 | 职称证书 | 202****0187 | 水利工程 | 高级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农业农村局 | 2021年**区三合镇、王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 2021-11-18 | 2022-05-27 | **区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2万亩,位于三合镇和王店镇,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细部平整100亩;土壤改良:沙(黏)质土壤治理800亩,地力培肥20000亩;灌溉与排水塘堰(坝)5座,农用井219眼,疏浚沟渠28.5公里,农桥148个,管灌1585亩,喷灌415亩,节水灌溉7175亩:田间道路:硬化道路8.83公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网防护工程3095棵,岸坡防护工程190米;农田输配电:10kv以下的高压输电线路14.5公里,低压输电线路70公里,变压器35台,配电箱35处:科技推广措施:智能杀虫灯100,耕地质量监测2处。 | ****0664.78 | 陈州 | |
****政府 | **省潍****人民政府2022年**市化龙镇1.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22-07-14 | 2022-11-20 | **省潍****人民政府2022年**市化龙镇1.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主要包括土壤改良工程、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林网工程、农田输配电等方面,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0412.48 | 易九惠 | |
****农业农村局 | **县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施工)标段 | 2022-06-10 | 2023-03-07 | 建设高标准农田 30000亩,其中灌溉排水工程防渗渠道总长 23603米,配套渠系建筑物305座;高效节水工程总面积2811亩,**3个滴灌系统,布置3个滴灌首部,全部采用加压滴灌:包括土地平整工程、渠道工程、滴灌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 ****0051.08 | 许婷婷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农业农村局 | **省**市**区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省**区20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21-01-13 | 2021-06-13 | 田型调整3600亩,绿肥种子 39t,**排水沟5176m,**人形便桥22座,整治山坪塘16座,** 200m' 蓄水池 24口,**3.5m 宽机耕道 15535m,**1.5m 宽生产路 4470m,**砼道路 4689m。 | ****2801.00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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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农业农村局 | **省**市2021年**区冠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21-12-28 | 2022-09-30 | 建设高标准农田55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249.09亩;建设排灌渠道13.649公里,其中**渠道4.042公里,整治渠道9.607公里;建设田间道路10.042公里,其中整治机耕道0.911公里,**生产路3.419公里,整治生产路5.712公里;土壤改良措施5500亩等 | ****524.00 | 何靖怡 | |
****农业农村局 | 2022年仪**大仪镇、回春镇、土门镇、**镇、保平镇、丁字桥镇、**镇、**镇等9个乡镇24村(社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23-01-29 | 2023-07-28 | 仪** 2022年5.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 ****8243.00 | 王彩蓉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农业农村局 | **省**市2021年**区冠英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21-12-28 | 2022-09-30 | 建设高标准农田5500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249.09亩;建设排灌渠道13.649公里,其中**渠道4.042公里,整治渠道9.607公里;建设田间道路10.042公里,其中整治机耕道0.911公里,**生产路3.419公里,整治生产路5.712公里;土壤改良措施5500亩等 | ****524.00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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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宁****集团有限公司 | **县 2022 年度统筹整合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标段三 | 2022-11-15 | 2023-06-24 | 对坊乡半村、对坊村葛藤村、里迳村、丘田村、石**村、王坑村,寺背村;**镇陵塘村、山梓村、石头村,王元近村、璜村村、石子头村,建设总面积 9008.59 亩 | ****2555.27 | 孙茂峰 | |
****农业农村局 | **县乌帕尔镇 2023 年 0.7 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二次) | 2023-09-15 | 2023-11-30 | 项目区建设面积 7224.48 亩,其中**面积 5805.03 亩,改造提升面积 1419.45 亩:其中耕地面积 6466.58 亩,新增耕地面积 487.95 亩实施土地平整 4076.14 亩。施节水灌溉工程 4505.01 亩,共** 4座首部泵房、4 座沉砂池,分为5 个滴灌系统,配套变压器4套,10KV输电线路 1.1km。开展培肥地力 7224.48 亩。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 ****1017.13 | 代振明 | |
绿丰市建润****公司 | 2022年**省**州**市第二批农田建设项目 | 2022-10-31 | 2023-04-01 | ****村委会片区耕地受益面积 70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20 条,**取水口1座,渠道硬化8条,**输水管道1条,**田间防洪沟3条,泵站提升改造1座,其中工程费约 704.3 万元 | ****597.34 | 董国明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宁****集团有限公司 | **县2022年度统筹整合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 2022-11-10 | 2023-04-08 | 、璜村村、石子头村,建设总面积 9008.59 亩 | ****2555.27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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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农业农村局 | 联系电话: | |
行业主管部门:**** | 联系电话: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由评标软件自动生成,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责人”施工招标指项目经理、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填写为****0901; 2015年9月,填写为201509; 再如2015年,填写为2015,2015/9/15 9:00:00填写为****0915-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的“建设规模”采购招标应填写主要货物的数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在“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元)、经评审的投标价(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委员会对本单位的评审可能存在错误的,可以在公示期内要求招标人提供评标报告中关于本单位的评审内容,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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