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新院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新院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005001 | 标段名称 | ****新院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2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18日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公告信息 | (资格后审) 1.****建设的****新院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 已被****委员会批准建设, 批准文号: 徐发改审发【2017】176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多渠道筹措,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投标。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新**黄河路以北、沟棠路以西、迎宾大道南 3.2 工程规模:医梯、消防梯、客梯、自动扶梯共83台,合同估算价约2500万元 3.3 招标范围:全部电梯设备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电梯井道内照明维修插座、售前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的维修及保养等,共83部电梯,具体规格、技术参数详见 设备清单和技术要求及规格,具体详见图纸、技术要求及清单等,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3.4 要求工期:工期为 60日历天,自接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完毕。 3.5 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 A、当投标人为电梯生产企业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同时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B、当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同时须提供电梯生产企业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并同时提供投标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含)以上或《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同时须提供电梯生产企业的唯一专项授权委托书(原件); C、同一品牌的电梯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2 电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OHSAS18001 (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3.1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辖市(****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老证);或****市场监管局****审批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电梯)(新证)。 5.4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以及有不良行为的;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5.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5.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5.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5.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5.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5.7.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或“信用**”网站公示(“信用**”公示地址: https://www.****.cn/xyfw/index.html)。 5.7.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和“信用**”网站进行公示 (“信用**”公示地址: https://www.****.cn/third/show_list)。 5.7.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第三方信****管理部门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1244、 0516-****5971)。 5.8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参数及标准参照或相当于:**三菱、奥的斯(**)、通力(**)、日立(中国)、迅达(中国)、蒂森克虏伯(蒂升)品牌。 5.9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备案。 6.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9月20日至 2024 年10月18日 09 时 3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6.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7. 投标截止时间: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年10月18日 09 时 30 分。 7.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http://22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8.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 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9.1分值设定: (一)投标报价 54分 (二)技术响应: 21分 (三)售后服务 10分 (四)安装及调试 10分 (五)业绩 5分 9.2评分细则: (一)投标报价:54分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 2500 万元人民币。所有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将不再参与评标,作无效标书处理。 投标报价应包括:设备价(含空调、监控线缆、无障碍设施等)、随机备品备件报价、随机专用工具、安装检修易耗品、设备包装运杂费、装卸费、现场保管费、设备安装调试(含调试电费及所用电缆费用)、技术资料费、售后(技术)服务费(包括培训费、维保费等)、安装检测费、图纸深化设计费、井道脚手架搭拆费、井道照明及检修插座费、底坑爬梯、井道安全距离处理费、基础钢构件费、基础用槽钢和工字钢等费用、井道改造费、吊装费、因产品和现场实际尺寸偏差造成的改造费用、电梯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质量监督检验费、验收费,市场服务费、安装用电用水费(由投标人支付给总包单位)、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税金和保险等确保本工程符合验收标准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即交钥匙工程造价),除此之外,招标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评分办法: 本工程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方法三。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招标文件中明确,K 值取值范围为 95%-100%。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 54 分;与基准价相比,每低 1%,扣 0.3 分;每高 1%,扣 0.3分,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二)技术响应:21分 1、曳引机:为原厂原品牌得3分,非原厂原品牌不得分。 2、拖动及控制系统:控制柜、控制装置、调速装置全部为原厂原品牌得3分,非原厂原品牌不得分。 3、安全钳:为原厂原品牌得3分,非原厂原品牌不得分。 4、限速器:为原厂原品牌得3分,非原厂原品牌不得分。 5、门 锁:为原厂原品牌得3分,非原厂原品牌不得分。 6、缓冲器:为原厂原品牌得3分,非原厂原品牌不得分。 7、具有意外移动保护装置且的为原厂原品牌得3分,其他不得分。 (三)售后服务:10分 1、电梯制造商在**设有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直属售后服务机构或代理商作为电梯制造商授权的在徐售后服务机构(须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维保能力:(3分) 上述售后服务机构的维保人员40人(含)以上得3分,30人(含)-40人(不含)得1.5分,其余不得分。 2、售后服务承诺:免费售后服务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二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得0.5分,最多得2分。 3、售后服务方案:对投标单位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流程、故障响应、培训方案、 处理时间等方案进行评分。(5分) (四)安装及调试:10分 1、安装质量保证(2分) 2、施工安全保证(2分) 3、施工工期保证(2分) 4、施工人员配备保证(2分) 5、技术培训保证(2分) (五)业绩:5分 代理商或其代理的电梯供应商(必须为本次投标专项授权的电梯制造商)自 2021年9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品牌与所投品牌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相对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或合同内任意一台或多台电梯的检验合格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得分,时间以电梯工程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工程的安装合同与设备合同分开签订的以二者中较早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是指单项合同价在1500万元(含)以上的电梯安装及采购工程(其中扶梯金额不低于240万元),同一工程安装与设备合同分开签订的,可以按照安装与设备合同金额之和计算。每提供一个得 1分,最高得5分。 中标通知书、合同、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或合同内任意一台或多台电梯的检验合格证明)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上发布。 11. 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 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11.4本公告为重发公告(二次),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本次公告的投标,须在本次公告发布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招标文件为准。 12. 招标人地址:**市**路169号 联系人:王 灿 电话:0516-****0903 13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淮海文博园16号楼 联系人:陈 峰 电话:0516-****3599 **** 2024年9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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