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开发区官王路6号。
2.1.2工程规模:****开发区****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总占地约71.86亩,****园区内工业废水及部分生活污水。具体标准详见设计任务书。
2.1.3设计服务费估算价:49.80万元
2.1.4设计周期:
①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方案设计;
②中标人在合同签完成后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及初步设计并经招标人审查确认;
③初步设计经招标人确认后25日历天内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能直接满足施工要求。
注:所有时间节点必须满足招标人对各专业的施工进度要求,现场设计代表须驻场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直至工程本工程施工结束验收合格为止。中标人逾期未完成的,招标人有权重新委托设计单位设计,设计费用从中标人的合同款中扣除。
2.1.5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行业标准的规范要求,并确保最终全部成果文件通过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设计成果文件所涉及的各专业工程造价指标须科学、合理,严禁超标设计造成不必要浪费,并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中标单位编制****管理部门审查的要求)。
2.5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可研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等设计总承包服务。
如中标人无部分专业工程设计能力的,由中标人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能力的设计单位完成,其设计成果应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其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有效期内。
3.5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6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7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好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3.8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9月20日8:30至2024年9月24日17:00。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中心13幢8楼,联系电话:0515-****1985。报名时必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标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未提供的将会视为无效投标;履约保证金数额按合同额5%执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七、招标最高控制价:人民币49.80万元;
八、付款方式:
合同范围内全部服务完成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且向招标人提交全部成果材料后7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剩余服务费待项目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且无设计缺陷后一次性付清(以上付款均无息)。
九、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总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1名中标候选人。****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阜**公共**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22.****.130:17172/)”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 地 址:阜****中心13栋8楼
联系人:方 立 联系人: 廖东玲
电 话:159****6736 电 话: 0515-****1985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