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测第三方机构(二次)的潜****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8日 09时3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工程质量检测第三方机构(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2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和《****建设局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市建局【2018】189号)文件的要求。【(一)严格坚持入川备案制度。凡在我市从事检测服务的检测机构均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检测业务。省外检测机构在我市开展检测业务之前,应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进行信息登记,未办理入川信息登记的,不得在我市从事检测业务。检测业务承接后,开展检测工作前,检测机构及分支机构应将项目检测合同、检测方案、从事检测的人员等信息报检测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登记,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检测单位的检测行为进行监督。(二)明确见证取样检测范围和条件。从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等专项检测类的检测机构及分支机构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检测业务。从事水泥、钢筋、混凝土、砂浆等见证取样检测的检测机构及分支机构应在各区市县具备检测场地、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等条件,按规定取得相关认证,并将资质、计量认定证书、办公场地的证明文件、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及检测人员的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聘用合同、分支机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等报检测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登记,方可在当地从事水泥、钢筋、混凝土、砂浆等见证取样检测业务。】。
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8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名称:****
地址:**市**区公园街168号
联系方式:181****5836
名称:****
地址:**省**市**区**省**市**区玉兔路160号1幢401
联系方式:189****9977
项目联系人:艾先生
电话:189****9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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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