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以下简称“出租单位”)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5日10 :00开始在**省公共**交易平台,通过网络竞价公开招租******公租房等小区十三宗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号 | 资产 类别 | 房屋坐落 | 资产 现状 | 建筑 面积 (㎡) | 合同 期限 (年) | 递增比例 | 起租价 (元/月) | 竞租保证金 (元) |
1 | 店铺 | **公租房9#楼8#、9#商铺 | 在租 | 77.98 | 5 |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2652 | 10000 |
2 | 店铺 | **公租房14#楼5#商铺,15#楼1#、2#商铺 | 在租 | 136.67 | 5 |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3554 | 15000 |
3 | 店铺 | 翠谷康居10#楼1#商铺 | 在租 | 39.21 | 5 |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2157 | 5000 |
4 | 店铺 | 翠谷康居11#楼14#商铺 | 在租 | 32.63 | 5 |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1795 | 5000 |
5 | 店铺 | 翠谷康居18-19-20#楼8#、9#商铺 | 在租 | 122.66 | 5 |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4662 | 10000 |
6 | 店铺 | 赣港康居2-01-1#、2#、3#楼1#、2#商铺 | 在租 | 64.49 | 5 |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3418 | 10000 |
7 | 店铺 | 赣港康居2-02-1#、2#、3#楼1#商铺 | 在租 | 82.26 | 5 |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5453 | 10000 |
8 | 店铺 | 赣港康居二期4#楼2#商铺 | 在租 | 45.63 | 5 |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2328 | 5000 |
9 | 店铺 | 赣港康居二期4#楼3#商铺 | 在租 | 45.63 | 5 |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2328 | 5000 |
10 | 店铺 | 赣港康居三期1#楼2#商铺 | 在租 | 52.18 | 5 |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1670 | 5000 |
11 | 店铺 | 梨园康居2#楼10#店铺 | 在租 | 36.03 | 5 |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1334 | 5000 |
12 | 店铺 | 梨园康居3#楼2#、3#、4#商铺 | 在租 | 144.96 | 5 |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3769 | 15000 |
13 | 店铺 | 梨园康居4#楼1#、2#3#商铺 | 在租 | 131.01 | 5 | 第二年、第四年的租金分别在前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 | 3407 | 15000 |
经营要求:
1、本次招租部分标的暂时未办理产权证,此类情况有可能会影响竞得人办理相关营业证件,但并不妨碍资产的租赁和正常使用,出租单位会协助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因此建议所有意向竞租人应根据自身需求在竞租前先与出租单位联系以获取详尽资产信息,并向当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相关营业执照办理要求。竞租人一旦参与竞租即表明对上述情况已经充分知晓并认可,且自愿承担所有风险及责任,竞租人无权据此再向出租单位主张任何权利。
2、租金缴纳方式:按半年度缴纳,先缴纳后使用,竞得人应在竞租成交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首期共计6个月租金、6个月物业费(按2元/㎡/月收取)、履约保证金;无免租期,物业费由相应小区物业收取。
3、标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无特殊要求,但不得用于工业及化肥农药、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及不符合安全和环保等要求的经营项目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禁止有较大噪音、较大污染及危险性较强的项目经营,从事餐饮业所租房屋,需自行做好油污分化池,不得私自乱排油污,自行负责用火、用电及燃气安全。
4、如竞得人存在逾期付款或其他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出租单位有权单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标的,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以上清单内容仅供竞租人参考,以标的实际现状为准进行招租,有意竞租者请亲自实地查看具体位置以及相关环境。未看标的的竞租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及认可,责任自负,招租机构和出租单位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标的具体情况以标的实际状况为准,租金不作调整。
7、请竞租人自行进行现场勘查标的,详细阅读“网络竞价须知”,谨慎报价。
8、原承租人未竞得标的,新竞租人完善租赁手续后,若租赁标的未及时腾空,新竞租人租期相应顺延。
三、竞租人的竞租条件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或其他机构(法律规定不能竞租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竞租;
2、不接受联合体经营商竞租;
3、竞租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已办的使用原CA证书);
4、需要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须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勾选相应选项,并填写受托人相关身份信息,受托人在该标的竞租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行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委托人均予以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用网络竞价增价竞租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五、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及加价幅度
每个标的的自由竞价时间均为30分钟,延时竞价周期均为120秒,加价幅度均为10元/次。
六、租金起算时间
以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开始计算租金,各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竞租过程中如由原承租人竞得标的或者原承租人放弃,新承租人仍然从事相同行业的,新承租合同起止时间就按原合同约定时间顺延;如果由非原承租人竞得标的并从事不同行业的,竞租结束后签订临时合同,在原承租人腾退标的后,签订正式合同。
七、本次招租相关时间
1、竞租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17:00止;
2、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7:00止;
3、竞价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00时开始;
4、租金起算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开始计算租金,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竞租过程中如由原承租人竞得标的,新承租合同起止时间按原合同约定时间顺延。
八、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4日17:00止;
2、标的展示地点:**公租房等小区;
3、查看标的联系电话:
①出租单位:**** 肖女士 199****0606 ;
②招租机构:****公司 郭先生158****7376。
九、报名事项
1、竞租人自行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须在2024年10月14日17:00前完成网上注册、报名且获取网上自动生成的竞租保证金账户;
2、竞租人可以参与多个标的竞租,但必须每个标的都要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与各标的物相对应竞租保证金;
3、竞租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须在2024年10月14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
4、如需要招租机构协助办理报名相关事项的竞租人,请在竞租报名截止日前携带网络报名相关证件原件到****公司(**市**大道10号)办理;
5、竞租人如在报名注册等程序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十、特别说明
1、本次竞租标的依现状竞租。出租单位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竞租人在竞租前必须亲自审验竞租项目情况,出租单位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租人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竞租人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关款项缴纳、文件的签署以及承担的义务。
2、竞租人务必详细查阅帮助文档《竞买人操作指南》、具体项目的网络竞价须知及其他交易文件,以了解交易规则和系统对交易的要求。并充分了解报名、竞价具体事项以及网上交易系统的使用。竞租人在竞价前必须熟悉本次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网络故障等产生的后果由竞租人自行负责。
3、第一次使用时,需要安装系统驱动,请在网站【帮助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系统驱动安装包。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5、竞租人如需要指导办理报名的,请与招租机构联系。如在办理中遇到技术故障请联系国泰新点。
6、对于因不可抗力或**省公共**交易平台(省交易系统)异常等情况,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咨询电话
1、出租单位:**** 肖女士199****0606;
2、****:盘先生、刘先生 0797-****937;
3、招租机构:****公司 郭先生 158****7376;
4、国泰新点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998-0000。
十二、使用下列方式查看相关资料
1、**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www.****.cn)
2、****政府网(http://ww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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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