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受****的委托,对****新区博贺湾大道智能路灯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区博贺湾大道智能路灯项目
三、采购预算:¥203,801.14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简要技术要求或磋商项目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本项目不分包,投标人应对项目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投标承诺函相关承诺。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承诺函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 失信被执行人 或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网(www.****.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政府招标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见投标承诺函相关承诺。
4.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现场踏勘(答疑会)时间、地点:不举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9月25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RMB: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授权人报名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3)企业资质证明、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项目负责人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八、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10月9日15:30(报价文件受理时间15:00-15:30)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高凉中路26****广场2栋801房****;
十、开/评标时间:2024年10月9日15:30(**时间)。
十一、开/评标时间地点:**市高凉中路26****广场2栋801房****;
十二、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 rvice.com)、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668-****765 电话:0668-****898
传真:0668-****765 传真:-
联系地址:**市高凉中路26****广场2栋801房 联系地址:******新区电城镇爵山尾线村
邮编:525000 邮编:5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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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