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委员会批准,****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年) | 不动产登记代码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叫价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FCN****002 | 城南新区润河**侧、广颍路东侧 | 47715平方米(合71.573亩)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341****06001GB00025 | 不大于2.0且不小于1.0 | 不大于23% | 不小于35% | 310万元/亩 (总起叫价22187.63万元) | 4500 |
备注:1.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的,采取继续拍卖或终止或转为挂牌方式出让。
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周边配套:已建成润河路、广颍路。所属学区:****小学府前路校区,****中学府前路校区。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FCN****002号宗地要求:1.竞买人可以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依据规划条件通知书,该宗地需配建18个班幼儿园,占地面积不少于8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6480平方米,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教育局,不动产权登记****教育局名下。****政府负责监督落实。3.该宗地为 立体园林住宅建筑 试点项目用地,有关政策支持和管理措施详见附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25日,从****规划局网站(http://zrgh.****.cn)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25日(节假日除外)****交易中心土地交易部向****规划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0月2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10月29日15时****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买人须在提交报名申请时,还应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竞得人可在项目所在****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公司的,须在报名时作出书面申请,并自成交之日起40****公司并由****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公司对宗地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的权利、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五)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六)****规划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中心****交易部)
联系电话:0558 ****757、****788、181****0737
户 名:阜****发展中心
账 号:农行**腾达支行:120********666689
徽行****东路支行:521********1000004
****营业部:178****84156
工行****支行:131********00607457
****营业部:340********800002442
****营业部:177********088138
****营业部:548********993388
****营业部:575********3000071292
****银行**分行:586********900000475
****营业部:200********066****00029
****营业部:200********066****00011
****营业部:200********066****00037
****公司**分行:496********0072131
****银行****公司****分行:934********6350037
注意事项: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以上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账户任选一个,如分笔转款,****银行账户。
3、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如XX宗地竞买保证金。
附件:《**市立体园林住宅建筑有关政策支持及管理措施》
****规划局
2024年9月29日
附件:
**市立体园林住宅建筑有关政策支持
及管理措施
一、政策支持
****花园、空中共享平台
1.****花园应为悬挑结构,至少应有相连2条外侧的边不封闭,高度应具有2个自然层高且不得低于6m(单层层高不低于3米);****花园水平投影面积不小于40m2且不小于80m2;****花园的种植土厚度最厚处不宜大于600mm、最薄处不应小于300mm,****花园总面积的50%;****花园内对应的上层非本户外墙面不应设置外窗,相****花园在水平投影范围内不应重叠。
2.空中共享平台指高度不小于两个自然层,与住宅公共空间连接,供全体业主共享的公共平台,沿开敞面宜设置绿化。空中共享平台应具有多个不封闭的采光通风面,采光通风面的总长度不应小于共享平台周长的1/3,并应保持通透,除主体承重结构外只能设围护设施,不能设围护结构。
(二)面积计算
立体****花园、共享平台(含平台上电梯间、楼梯间、室外连廊走廊等)计算建筑面积,参照其他地市做法,不计入产权面积和容积率,不计入人防和物业配建面积基数,不计入配套费计算基数。****花园的客厅部分,层高超过一层部分按一层计容。
(三)建筑密度
立体园林住****花园不计算建筑密度。
(四)建筑退让
立体园林住宅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应按下表规定控制:
表1 试点项目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米)
建筑高度(h) 道路级别 | W﹤30米 | 30米 W﹤50米 | W 50米 | 快速路 |
h〈27米 | 5 | 5 | 15 | 20 |
27 h 50米 | 5 | 10 | 20 | 30 |
50〈h 80米 | 10 | 10 | 20 | 30 |
注:① W指道路宽度。②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的计算点为建筑最外边缘。
(五)建筑间距
1.建筑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照建筑最外边缘计算,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2.立体园林住宅之间间距,除防火间距之外,其它间距按最外侧主墙体和空中共享平台最外边缘计算。3.立体园林住宅与地块外建筑及与地块内非立体园林住宅建筑的间距,****花园和空中共享平台的最外边缘计算。
(六)建筑面宽与通透率
立体园林住宅建****花园突出主墙体部分不计入建筑面宽控制,视为通透,纳入通透率计算。
(七)**
立体园林住****花园、共享平台纳入**计算,且考虑自身遮挡影响。
(八)立体园林住宅建筑的未尽事项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措施
为了保障立体园林住宅建筑良性有序发展,保障建设的质量和用户体验感,有关部门应加强立体园林住宅建筑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销售、使用等全过程管理。
(一)严格方案图纸审查
建设****花园、空中共享平台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花园及空中共享平台绿化方案一并提交联合审查,****花园及空中共享平台绿化方案应包括平面图、立面图、植物配置、效果图等内容,城市绿化行政主****花园及空中共享平台绿化方案进行审查。
(二)严格监管按图施工
建设****花园及空中共享平台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变更时,应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
(三)严把竣工验收关口
自然**和规划部门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规划核实,不符合规定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理;城乡建设部门、房屋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要****花园、空中共享平台的实施情况纳入建筑主体工程同步验收;城管执法部门应****花园、空中共享平台的绿化部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擅自改变功能的,不享受试点支持政策,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加强销售合同监管
开发建设单位****、空中共享平台用途及相关义务纳入房屋销售合同,明确业主后期管理和维护义务,并取得购房业主承诺书,严禁业主私自改变用途,****花园、空中共享平台等,房屋管理部门应加强开发建设单位销售合同的监管。
(五)加强物业服务管理
房屋管理部门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花园、空中共享平台的管理与服务,监督业主按照规范使用,保障立体园林住宅建筑正常运行。物业管理费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报主管部门核定。
(六)加强业主使用监管
房屋管理部门应**城管执法部门、属地政府等有关部门,加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的监管力度,对业主违规使用、****花园和空中共享平台、改变绿化、改变用途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