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观澜**区区外排水工程PG3线项目(不分标段)的原石再次转让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9月2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10月10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市观澜**区相关工程项目现场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万吨) | 挂牌价格(元/吨,不含税价格) | 保证金 (万元) | 合同履约保证金(万元) | |||||
1 | 观澜**区区外排水工程PG3线项目(不分标段)的原石转让 | 6.3 | 34.95 | 70 | 70 | |||||
标的情况 | 确定资产类型为原石,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 | |||||||||
特别告知 | 1、标的按现状转让,若实际结算数量与成交量不符,则转让价款按实际结算数量多退少补。 2、竞买前,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本次转让的原石料,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原石料现状已确认,受让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原石料质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转让的原石料质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原石料质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原石料质量,并提出权利要求。 3、本次挂牌价不包含增值税。 | |||||||||
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6月17日 | ||||||||
评估机构 | 中威正信(北****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经营班子会议纪要第32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报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见上表),公告****交易所指定账户。竞得后,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足,待交易双方合同履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合同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向受让方无息返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提货方式、时间、延迟: (一)由受让方到转让方指定地点自提,受让方需自行解决提货的装车、运输及其他事项,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包含自派挖机+清洗路面,如施工单位愿配合提供挖机装车,可自行协调,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受让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转让方安排和项目施工进度及施工方要求,无条件配合提货,提货运输过程中涉及到的一切问题和处罚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解决,受让方需自行安排地磅,并由转让方工作人员参与过磅。如无不可抗力因素,受让方故意拖延提货时间,转让方有权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单次扣除金额为1-10万元,情节严重的转让方有权扣除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方面解除合同。 2、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受让方需凭成交通知、缴款凭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受委托人****政务中心资规窗口开具票据,相关材料都需加盖公章。备注:转让方不再开具含税发票,统一由****规划局开具非税票据。 | |||||||||
标的交割 | 按《砂石销售协议》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砂石销售协议》,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的50%支付至财政非税专户,剩余货款依据提货进度和实际提货量缴存至财政非税专户。 2、如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货款,销售合同自行解除,转让方扣除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无权追究转让方任何责任。(合同履约保****交易所指定账户结算,合同履约****交易所收齐后,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 ****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 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即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必须出价,否则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市观澜**区相关工程项目现场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 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4年10月10日17:00时之前提交报名资料,****交易所网站(www.****.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踏勘确认书》 6、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意向受让方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方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方在内的各竞买方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砂石销售协议》的; (6)未按照《砂石销售协议》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买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并竞买成功的。 | |||||||||
服务费 | 交易服务费按总成交价的2.5%计算,由受让方承担,实际结算数量与提货量的误差不影响交易服务费的缴纳。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观澜**区区外排水工程PG3线项目(不分标段)的原石转让 | 2024年9月29日上午9:00 | 2024年 10月11日 上午9:00 | 0.2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砂石销售协议》《踏勘确认书》 | |||||||||
咨询电话 | 标的(报名)咨询:交易一部 耿先生****8010 交易一部 孙经理 ****8019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8002 | |||||||||
单位地址 | **市国兴大道61****银行大厦18****交易所 **省**市**区****二街政务****省政府****中心大楼北侧) ****政府****中心3楼6号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