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巴中曾口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 复
**** | 信息分类:项目建设 |
发文日期: | 2024-10-08 |
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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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曾口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 复
关于**曾口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 复
2024-10-08 11:43
川府土〔2024〕10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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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曾口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的
批 复
****政府:
你市《关于**曾口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 (巴府〔2024〕38号)和《农用地转用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呈报的建设用地请示和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将**市**区曾口镇大柏树村7组1.2200公顷集体农用地(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4561公顷,园地0.3015公顷,林地0.3331公顷,其他农用地0.129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家所有,****政府依法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作为**曾口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
三、****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落实征地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四、****政府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 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五、本批文自批准之日起满两年未实施的自动失效。
附件:**曾口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征地情况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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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6日
附件
**曾口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用地征地情况明细表
单位:公顷
被征地单位名称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
区 | 镇 | 村 | 组 | 小计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其他农用地 | |||
** | 曾 口 | 大柏树 | 7 | 1.2200 | 1.2200 | 0.4561 | 0.3015 | 0.3331 | 0.1293 | ||
合计 | 1.2200 | 1.2200 | 0.4561 | 0.3015 | 0.3331 | 0.12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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