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西流乡冯家庄村饮用水管道改造项目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县西流乡冯家庄村饮用水管道改造项目 | ||
所在地区 | **省-**市-**县 | |||
项目实施地点 | 冯家庄村 | |||
最高限价 | 239658.5元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招标内容 | **县西流乡冯家庄村饮用水管道改造项目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239658.5元,资金比例 100% | |||
计划工期 | 50天 | 招标方式 | 其他 | |
项目概况 | 1.招标人:****;2.联系方式:冯中强,158****5721,3.建设内容:拆除恢复人行道约200平方米,安装De110PE管约60米,安装De90PE管约15米,安装De50PE管约50米,安装De20PE管约100米,PE密封水表井38座,PE密封闸阀井2座,安装DN15水表300组,安装消火栓2个(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 |||
其他情况 | ||||
标的情况展示 | ||||
交易条件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4700.0元 | ||
受让方缴纳风险保障金 | 0.0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三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挂牌延期-以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1个周期 | |||
资质要求 |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
其他条件 | 1.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
申请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详见招标公告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招标方(采购方)决策同意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已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同意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名称 | ****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031****6767 |
项目所属部门 | 交易部 | |||
项目联系人 | 冯姗姗 | 联系电话 | 199****2103 | |
传真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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