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坑塘水面、沟渠复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邀请投标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农场坑塘水面、沟渠复垦项目
1.2招 标 人:**皖垦****公司
1.3项目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农场三益分场、永成分场。
2.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6.2218hm2,土地利用现状全部为坑塘水面,通过项目的实施预计可新增耕地6.1416hm2,新增耕地率为98.71%。
2.3招标范围:项目区建设内容由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间道路工程组成。具体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内条田土方平整11.2041万m3,田埂修筑0.1140万m3,土地翻耕6.1416hm2。农田水利工程:新开挖排水沟2条,长696m,**2条渠道,长206m,**DN400×4m过路涵7座。田间道路工程:**2.5m砂石路2条,长657m。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90日历天
2.7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公示期限内的不良记录以水利部、****水利厅依法公示的不良记录为准)。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的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备注:近三年是指2021年1月1日至今(下同)。
4.磋商文件的领取
4.1获取时限: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8日17时0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4.1获取时限规定时间内登录“合普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bid.****.cn/)购买并下载磋商文件。
4.3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费每份40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人须按****银行账户缴纳磋商文件费用,投标人在磋商文件费用缴纳后需将缴费回执单上传至合普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待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磋商文件(****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具体操作流程为:找到报名项目,点击“进入项目”——点击左侧“支付文件费”栏——上传“缴费回执”即可。线上操作如有问题,可拨打平台客服电话(0551-****4017)。标书费支付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银行:徽商银行**寿春路支行
账号:223********89908
4.5费用发票:磋商文件费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请投标人编辑完整开票信息,发送至邮箱****@qq.com。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1日09时30分。
5.2开标地点:线上开启。
6.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客户端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7.联系方法
7.1招标人:**皖垦****公司
地址:**省**市**区**路与**化南路交叉口西80米
联系人:朱慧
电话:0551-****8156
7.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1666****集团205室
联系人:汪月琴
电话:181****6082
7.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管理局****管理处
地 址:**市**路与**路**通和19号楼
电 话:0551-****6920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0月14日17:00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农场坑塘水面、沟渠复垦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开标日期:2024年10月11日
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334.2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或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路1666****集团2楼205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汪月琴,181****608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子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子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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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