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审批〔2024〕60号
****委员会
关于重新核准220千伏**站110千伏线路
配套送出工程的批复
****:
报来《关于申请重新核准220千伏**站110千伏线路配套送出工程项目的函》(河供电函〔2024〕1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于2022年3月30日以河发改审批〔2022〕51号对本项目进行核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能实现开工,有关核准批复文件自动失效。现你单位向我委提出重新核准申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重新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县电网负荷发展的需求,提高**县电网供电能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220千伏**站110千伏线路配套送出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境内。
四、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一)线路工程
1.**~连升110千伏线路工程:**1回**~连升110千伏线路,线路长约20.6千米,采用单、双回路角钢塔方式架设,除**站和连升站各采用1基双回路终端角钢塔与备用线路共塔出线外,其余线路采用单回路角钢塔架设,长约20.6km;架空相导线截面采用300平方毫米。
2.**站T接塘英~龙滩11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长约11.5千米,采用单、双回路角钢塔方式架设,除**站侧采用1基双回路终端角钢塔与备用线路共塔出线外,其余线路采用单回路角钢塔架设,长约11.5千米;架空相导线截面采用300平方毫米。
(二)对侧间隔工程
220****电站扩建1个间隔,间隔设备在220千伏**送变电工程中考虑。
110****电站一次设备利旧,更换线路保护1套。
110****电站和110****电站间隔设备利旧。
五、项目总投资326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652.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为****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并选用节能产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运行的规定。
七、要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十一、项目单位应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十二、请项目建设单位于每月月底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登录网址:http://zxsp.****.cn)报送项目进展信息,直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市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8-****886 ,****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8-****154,收信地址:**市**区**大道6号F****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47000。)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印发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220千伏**站110千伏线路配套送出工程
名 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 察 | 核准 | ||||||
设 计 | 核准 | ||||||
监 理 | 核准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 备 | 核准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
其 他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规定以及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核准该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方案。 ****委员会 2024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