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槐林供水管网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9-27
**-槐林供水管网工程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投标人网上提问回复及补充答疑如下:
1、投标文件格式P154商务文件有目录,而编制软件中商务文件章节无目录上传节点,请问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是否无需提供目录
答:招标文件对目录未做评审要求的,可无需提供。
2、若我方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投标,请问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是否由牵头人出具即可
答: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提供即可。
3、招标文件P30、P32要求提供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请问:①“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中心网站更换了新的网址,旧网址已停用,****中心网站未同步旧网站数据,请问是否提供当时中标公示时候的截图及网址即可②“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由于施工许可证线下办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无法查询,请问提供施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是否认可③“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请明确信用评价体系查询网址
答:①提供的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须真实有效;②提供施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予以认可;③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提供,但必须为官方网站查询截图。无法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P4建设规模中供水管道总长度约38千米,清单中供水管道总长度约为50千米,请问招标文件中供水管道总长度是否有误是否改为供水管道总长度约为50千米
答:招标文件建设规模中所列的工程数量为预估量,并非本次招标实施的实际工程量。同时,建设规模中也明确说明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山街道健康东路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51-****881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山路7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1826
2024年10月17日
原项目名称:**-槐林供水管网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9-27
**-槐林供水管网工程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投标人网上提问回复及补充答疑如下:
1、电子制作软件生成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有两个投标总价封面,其中需要编制人签字盖专用章,请问是否可以将该两页打印盖章上传扫描件至“新增清单封面扫描文件”即可,请明示!
答:可以。投标人采用传统影印件(扫描件)上传或上传相应材料后进行电子签字盖章的,满足评审要求均可。
2、招标文件P35页“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表中的人员是否无需在投标阶段提供,中标后提供即可,投标阶段是否只需提供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证件即可
答:招标文件P35页“附表2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表中所列人员招标文件已明确为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故投标阶段无需提供。投标阶段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人员相关材料即可。
3、招标文件P30页:(2)中标查询网址及查询截图,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或信用评价体系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
请问:我方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查询截图或者**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公布的施工许可证查询截图是否认可
答: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P35页附表2中标后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的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测量员、劳资专管员。
请问:请明确是否在投标文件中(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里是否提供相关信息
答:招标文件第35页“附表2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表中所列人员为投标人中标后配备,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5、请问是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为准,还是以新点制作软件格式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6、高头湾村-**大道工艺管线工程第28项,**泵站-高头湾村工艺管线工程第21项为管道压注环氧砂浆,综合单价837.79/m3,与环氧砂浆市场价格严重不符,请核实。
答:控制价中分部分项清单的综合单价是结合市场询价后综合计入的,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在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情况下自行报价,合理考虑总价降幅,综合考虑报价,中标后单价不予调整。
7、电子投标制作软件中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投标函的格式与招标文件中P190投标函的格式不一致。招标文件P25要求:电子标书制作系统内格式为系统自带默认格式,如与招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按招标文件内容对系统格式内容进行修正。投标人所上传投标函、相关承诺等材料应与招标文件所提供格式、内容一致,****委员会有权按无效投标处理。但是电子制作软件中投标文件不能修改。
请问: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报价函电子制作软件格式与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不一致,是否以电子投标制作软件的格式为准,请招标人明确。
答:以招标文件中的格式为准。电子制作软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不能修改,但和招标文件中的格式实质性内容一致的,投标人可无需修改。
8、请问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里政务数据获取“共享政务数据获取”中的“企业中标记录”是否是获取全部企业业绩还是只获取本标对应的企业业绩项目
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材料满足本次招标评审要求即可。
9、招标文件P66-P67,企业实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果进行综合评价。”
请问:****联合会****协会)2021年、2022年、2023年发布名单中的百强企业是否认可
答:企业实力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颁发的荣誉,如优秀建筑业企业、龙头企业、50强等,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只要是满足了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10、招标文件P13,投标保证金“(4)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适用,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政府投资项目,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
请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该项目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后,是否可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答: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
11、请问:联合体协议书是否要双方先线下签字盖章后再上传到新点制作软件里,最后再盖一次电子章,还是不用双方线下盖章,只盖电子章就可以
答:联合体协议书选择线下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或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后再进行电子签字盖章,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满足评审要求即可。
电子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通过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操作。各方主体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
12、****公司****水厂EPC项目,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采用水利完工验收鉴定书,资料上面显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请问是否满足评审要求
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满足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方予以认可。
13、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是否填写牵头人即可
答: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已阐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资料处填写即可。
14、联合体协议书是否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及电子签名章
答:可以。
15、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自拟承诺书是否牵头人提供即可
答: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提供即可;诚信投标承诺书由联合体双方均须分别提供,否则该联合体单位将被否决投标。
16、标制作软件中资格审查资料没有“(二)近年财务状况(如要求)、(三)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四)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是否均上传至“(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模块中
答:本项目对财务和项目经理资格审查业绩均未做要求,故资格审查资料“(二)近年财务状况(如要求)、(四)项目经理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无需填写相关内容。
为便于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评审查看,投标文件组成格式中在商务文件处单独提供了“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情况表和信息表”节点,建议投标人将用于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的“(三)投标人业绩情况表(资格审查)”和“投标人业绩信息表(资格审查)”等相关材料上传至此节点处。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山街道健康东路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51-****881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山路7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1826
2024年10月16日
原项目名称:**-槐林供水管网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9-27
**-槐林供水管网工程招标答疑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投标人网上提问回复及补充答疑如下:
1、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没有要求项目经理业绩是否可以保留原投标格式,格式内容直接填写“/”请明示。
答:无需填写。
2、如我司采用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招标文件P160-P162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是否可以不保留投标格式,直接删除或者保留原格式不填请明示。
答:投标人如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的,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进行承诺即可。
3、招标文件P66-P67,企业实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果进行综合评价。”
****建设厅发布2021年度**建筑业百强企业发布名单中的百强企业理应等同于****建设厅公布优秀建筑业企业名单,如我司注册地隶属**省,并且在****建设厅发布2021度**建筑业百强企业发布名单中,是否认可
答:企业实力指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行业协会(学会)对企业颁发的荣誉,如优秀建筑业企业、龙头企业、50强等,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只要是满足了招标文件评审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4、“评审因素索引表”此板块是新点投标制作软件内容,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格式无此内容,是否不需要提供
答:该节点为系统默认自带格式,投标人可无需填写。
5、招标文件没有明确标段名称,但是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格式多次要求填写 标段,是否可以填写“/”请明示。
答: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对投标格式中涉及填写标段名称信息的,可不填或填写“/”。
6、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中第19条原内容“本项目的管道沿线涉及的农业用地,不超过10 米宽度范围内临时用地、青苗补偿费用由业主予以补偿、支付。除此范围外需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自行协调施工临时用地(具体范围为:******厅关于印发《**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1号)定义的临时用地范围: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包括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项目自用辅助工程,包括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制梁场、拌合站、****工厂、施工便道、运输便道、地上线路架设、地下管线敷设作业,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取土场、弃土(渣)场、等使用的土地),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管道沿线按约10米宽度范围外的农业临时用地及青苗补偿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所有施工范围内(含业主补偿的10米宽度范围内的临时用地)的土地复垦、管道施工等范围内外占地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事宜,投标单位自行考虑风险,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结算时不再调整。”,现修改更正为:“施工单位施工期间需自行协调施工临时用地(具体范围为:******厅关于印发《**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2〕1号)定义的临时用地范围: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包括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项目自用辅助工程,包括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制梁场、拌合站、****工厂、施工便道、运输便道、地上线路架设、地下管线敷设作业,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取土场、弃土(渣)场、等使用的土地。)。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且不限于青苗补偿、复垦、土地补偿、管道施工等范围内外占地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等事宜,投标单位自行考虑风险,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清单不再单独列项结算时不再调整。”
7、本项目原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10月25日10:00,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变更为:2024年10月15日17时30分前,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现变更为:2024年10月25日10:00。
注:此答疑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山街道健康东路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方式:0551-****8810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山路7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1826
2024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