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索 引 号:****
分 类:环评审批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环境局**分局
发文日期:2024-10-21
标 题:2024年10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文 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效力状态:
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成文日期:2024-10-21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环评审批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4-10-21 | ||
标 题: | 2024年10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效力状态: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4-10-21 |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经审查,2024年10月2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36-****091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农****监管中心11楼 1106室
邮 编:262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系统应用项目 | **市**市香江**首路东,**** 老厂区车间东北角质检区内 | **** | ******公司 | 上传PDF批复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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