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潭山隧道及其連接線設計連建造工程 - 隧道及南連接線」
預先評定資格之限制招標
(提交投標書階段)
刊登於二零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第二十二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二組關於「大潭山隧道及其連接線設計連建造工程 - 隧道及南連接線」預先評定資格之限制招標候選要求(資格)階段甄審已經完成。
1. 下列實體提交了候選要求並經甄審後符合資格,獲邀請提交投標書:
- ******公司-****公司 /****公司-****公司 / ****公司**經營
- 中鐵隧道局-新基業-中鐵國際**經營
- 中****公司-****公司-通利****公司**經營
- 中國路橋-得寶國際**經營
- **路橋-珠光工程-明信建築**經營
2. 施工期
最長總設計連施工期為1165(一千一百六十五)工作天,自委託工程日起計,當中包括6(六)個工程節點:
1)工程節點1:完成提交穿山(山嶺)隧道及高架行車天橋結構工程施工圖則及文件(含岩土、結構工程),最長編製期為90(九十)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
2)工程節點2:完成提交所有施工計劃圖則及文件,最長編製期為150(一百五十)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
3)工程節點3:完成高架行車天橋(**)樁基礎(含承台),最長工期為300(三百)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
4)工程節點4:完成穿山(山嶺)隧道開挖及結構襯砌,最長工期為800(八百)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
5)工程節點5:完成高架行車天橋(**及路氹)結構,包括基礎、橋台、橋墩、蓋樑及橋樑橋身結構,最長工期為950(九百五十)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
6)工程節點6:完成控制大樓工程(含配套機電系統),最長工期為1050(一千零五十)工作天(由委託工程日起計);
(由競投者訂定:須參照招標方案第3.1.1條第(7)點及第(8)點之說明)。
註:為計算本承攬工程施工期之效力,僅星期日及按照第60/2000號行政命令訂定的公眾假日不視為工作天。
3. 提交投標書地點、截止日期及時間: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光大廈九樓。
截止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五年一月六日(星期一),下午五時正截止。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其他阻礙導致部門(公共建設局)於提交投標書截止時停止辦公,遞交投標書期限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4. 開啓標書公開會議地點、日期及時間:
地點:公共建設局,位於羅理基博士大馬**光大廈十樓。
日期及時間:二零二五年一月七日(星期二),九時三十分。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其他阻礙導致部門(公共建設局)於上述開啟標書公開會議日停止辦公,公開會議日將順延至緊接之首個工作日相同時間。
根據十一月八日第74/99/M號法令第八十八條所預見的效力,及對所提交之文件可能出現的疑問作出澄清,競投者或其代表應出席公開會議。
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七日於公共建設局
局長 林煒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