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苗族乡大尖山新建水池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苗族乡大****水池项目施工单位选取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4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苗族乡大****水池项目 |
业主或委托单位: | **** | 咨询电话: | 155****1381 |
工期要求(天): | 70 | 选取方式: | 随机抽取 |
项目预算价(元): | 484972.05 | 项目发包价(元): | 446174.29 |
资金来源: | 省级衔接资金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是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10-26 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10-29 23:59:59 |
选取开始时间: | 2024-10-30 10:00:00 | ||
资质类别及等级: | 提示:施工单位仅需满足任一资质类别及等级 | ||
资质类别 | 等级 | ||
施工总承包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
履约保证金要求: | 签约合同价金额10%,以现金或保函或保险形式递交 | ||
项目所在地: | 兴** | ||
选取地点: | 兴****服务中心 | ||
项目地址: | 兴****苗族乡 | ||
项目概况: | 签约合同价金额10%,以现金或保函或保险形式递交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B证 | ||
项目特殊要求: | 本项目为推广以工代赈的项目,****政府投资建设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赈济的一项扶持政策。本项目中选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以工代赈政策要求,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施工所需劳动力优先选用当地脱贫户(含监测户),发挥项目带动就业增收的作用,并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劳务报酬发放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投资的15%,当地就业人数每100万投资额不低于10人,按比例增减(其中施工所需劳动力优先选用当地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因病因灾需救助人口等重点人群,务工人数不低于务工总人数的30%),并将务工报酬花名册作为资金拨付的依据。参选人须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以工代赈书面承诺,中标后若违反或未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以工代赈政策及本公告要求实施本项目的,招标人可无条件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诺书格式自拟。 | ||
回避情形: | 无回避信息 | ||
合同主要条款、工程量清单或图纸等: | **苗族乡大****水池项目图纸及清单52.pdf | ||
注意事项: | 1.满足条件的意向施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选取,报名时需上传响应文件(范本详见通知公告),响应文件格式不满足范本要求视为无效响应。 2.施工企业报名成功即视为自行承诺满足本项目的所有要求,经查实不满足要求将纳入诚信管理,并按规定暂停或取消**市小额工程交易平台入驻资格。 3.不同施工企业报名联系方式相同或从同一企业(或同一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参与本项目选取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4.技术咨询电话010-****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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