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示范区海堤(东**闸-遥望**)加固提标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示范区海堤(东**闸-遥望**)加固提标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2001 | 标段名称 | 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示范区海堤(东**闸-遥望**)加固提标工程监理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示范区海堤(东**闸-遥望**)加固提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示范区海堤(东**闸-遥望**)加固提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现已落实。现决定对上述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⑴建设地点:****示范区。 ⑵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智慧化综合基础设****示范区海堤(东**闸-遥望**)加固提标工程,具体包含: 东**闸至遥望**段挡潮海堤,北起东**闸,南至遥望**。分段海堤分别为:东**闸围堤、盐场新滩海堤和掘**堤。东**闸围堤约 5.04km,盐场新滩海堤约 6.89km,掘**堤约1.64km,总长度约 13.57km。 监理合同估算约108万元。 ⑶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约273日历天)、竣工验收阶段和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施工阶段以实际工期为准。 注:投标人应根据****公司自身水平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本项目无论工程施工时间是否**均不另外计取监理服务费。 注:CA系统中工期统一按273日历天填入。 ⑷质量要求:合格 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验收、保修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环境保护监理。协助业主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批工作,人员考勤,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满足工程需要的全部平行检测内容以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资料初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跟踪审计等。包括安排各专业注册造价师编制设计变更预算、审核技术核定单、签证并出具造价文件,认价材料询价,并出具认价说明及询价材料。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以来,承担并完成过对应施工单项合同价不低于4400万元的堤防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金额及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须同时提供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以及中标公示的网上截图(提供查询网址)、合同、竣(完)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上述要求的证明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如上述工程内容为所属工程合同中的部分工程内容,该部分合同额不明确,未能体现为项目负责人业绩等情况),则须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拟选派总监资格要求: A.具备水利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水利工程); B.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C.拟派总监须无在监工程; (5)拟派总监及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 (8****监理部人员至少需满足下列要求:
注:①表中所列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中标单位可根据实际工程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身体健康。 ②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以上拟派人员(除总监外)所需的佐证材料(有效劳动合同、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注册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原件、职称证书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所有人员信息签订到合同中。若合同签订后发生人员更换的,违约条款详见合同条款 42.1.1.5。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18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事项 8.1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前在“**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中提出。 8.2招标人将于2024年11月3日17时00分前在“**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中回复。 8.3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将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9、公告时间及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4年10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9.2本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信息-水利工程栏目发布。 10、评标办法 采用资格后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11、本项目的评标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2、本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本项目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但不免除相应责任,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以代替,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请仔细阅读)。 13、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进行操作。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联系方式
2024年10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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