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厅印发《**壮族自治****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保障部 民政部 财政部 ****建设部 ****总局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38 号)精神,甲乙双方就共同建设**区1个零工市场和4****服务站,多举措促进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更好地促进大龄和困难零工人员就业、增收。
一、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人员配备及管理
零工市场至少配备4名工作人员(其中一名为负责人),每天至少有三名工作人员正常上班,确保机构正常运转、发挥作用;负责服务站的规划、组织、协调、管理、服务和监督,建立完善的劳动用工制度,优化用工评定管理。
****服务站候工服务
负责服务站的场地清洁,热情接待求职人员和用工方(企业),提供岗位信息发布、招用洽谈、招用面试等优质高效服务,提供线下求职者和用工双向选择灵活就业洽谈场所,提供学习、交流、休息、等便民场所,打造文明、温馨、舒适的免费候工环境。
(三)就业推荐服务
线上:运用新媒体传播模式,扩大求职招聘信息的接受渠道,短视频、直播、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线上平台发布求职招聘信息,拓宽服务覆盖面。
线下:向求职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向用工方(企业)提供用工推荐服务,促进双方实现快捷"人岗匹配";对用工的企业推荐登记求职人员到企业现场观摩、现场求职;做好求职者和用工(企业)的桥梁,联系双方约定时间,指导职业意向,由服务站进行供需匹配和余缺调剂。同时,通过点对点送工服务方式,畅通企业用工通道。
(四)打造壮乡果嫂劳务品牌
1.壮乡果嫂宣传推文宣传(每月不低于1篇文章);
2.壮乡果嫂招聘信息的收集、发布及求职者信息收集、推荐,实现供求信息的快速匹配。
(五)用工需求调查服务
实时掌握用工需求情况;对重点服务的企业每个月至少电话服务一次,每个季度至少上门服务一次;及时汇总企业反映问题,并按月建立台账资料,****中心。
(六)信息发布服务
实时更新用工信息,发布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用工需求;扩大求职招聘信息的接受渠道,每天定时通过公告栏、公众号及小程序等方式对外发布求职招聘信息、就业政策等,拓宽服务覆盖面;部分急需紧缺用工信息要随时发布。并按月建立所公布的用工需求等台账资料。
(七)就业政策咨询服务
对求职者和用工方(招聘企业)宣传就业政策;上门服务企业时,将就业政策送到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协助举办就业政策宣传活动。
(八)劳务协作服务
如有劳务协作的劳务输出任务,做好协作工作;对接乡镇(易地扶贫安置区)服务机构,互相协调配合开展工作。
(九)劳动维权接待服务
协助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机构开展维权指导和争议调解等服务;为平台内求职者与用工方(企业)供需双方之间提供用工保障咨询;对申请维权人员进行登记,如能调解的,可现场调解;指导维权人员登记维权信息;****监察大队报告维权申请情况,协助调解。
(十)建立用工信息档案
调查、收集求职者、用工(企业)信息,建立、维护求职者务工人员数据库,并根据信息平台系统和实际工作记录实时更新。
二、采购项目概括
通过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区零工市场运营,推动零工市场提供专业服务。
1.资金来源:就业补助资金;
2.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3.项目名称:**区零工市场运营服务;
4.项目地点:**区;
5.规划预算:本次采购控制价为零工市场运营48万元;
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三、供应商资质及相关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所述服务内容运营资质及本地化服务能力(指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的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团队,并有相关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版)。
(三)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项目要求
因运营项目获得的数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素材均归**区相关部门所有,对运营项目过程获得的各项信息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区相关部门允许不得对外发布或使用,此保密义务长期有效。
五、项目价款
本次询价采购按照相关行业收费标准及相关优惠价格执行,采购控制价为48万元。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相关文件采购收费标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价款固定总价(含税),成交后询价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六、询价程序
供应商应将报价函、相关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版)等装订成册、密封。密封袋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2024年11月4日18时00分前递交或邮寄(以寄出时间记录为准)至****市**区明珠路8号****社会保障局四楼408室(****社会保障局****中心)。联系人:罗冬梅,联系电话:0776-****965。
由****社会保障局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报局党组研究审定公示后确定。如所有单位报价金额均超出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如果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询价函的相关要求,其报价函评审时将按照无效报价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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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