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名宠宠物繁育基地拆除复耕工程
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拆除复耕工程 | ||
所在地区 | **省-**市-**区 | |||
项目实施地点 | 贾宋镇张路村 | |||
最高限价 | 608630.08元 |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招标内容 | ****拆除复耕工程 |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100元,资金比例 100% | |||
计划工期 | 15天 | 招标方式 | 其他 | |
项目概况 | ****拆除复耕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
其他情况 | ||||
标的情况展示 | ||||
交易条件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12000.0元 | ||
受让方缴纳风险保障金 | 0.0元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三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资质要求 |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 | |||
其他条件 |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 |||
申请人需要披露的其他事项 | 本次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 |||
出让行为的行政备案责任 | 出让方 | |||
出让行为的内部决策情况 | 已经招标方(采购方)决策同意 | |||
出让行为的批准情况 | 已经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同意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名称 | ****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 | 031****7168 |
项目所属部门 | 交易部 | |||
项目联系人 | 卢培 | 联系电话 | 188****7152 | |
传真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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