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大道(嘉元路一润元路)绿化提升项目(**、天虹周边绿化景观提升)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大道(嘉元路一润元路)绿化提升项目(**、天虹周边绿化景观提升)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道(嘉元路-润元路)绿化提升项目(**、天虹周边绿化景观提升)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1月8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大道(嘉元路一润元路)绿化提升项目(**、天虹周边绿化景观提升)(项目名称)**大道(嘉元路-润元路)绿化提升项目(**、天虹周边绿化景观提升)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道(嘉元路一润元路)绿化提升项目(**、天虹周边绿化景观提升)(项目名称)已由**市**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相数据初投(202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相****管理中心,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道(嘉元路-润元路)绿化提升项目(**、天虹周边绿化景观提升)(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区元和街道**大道沿线,北起嘉元路、南至润元路。 2.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约1165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11-01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或园林景观绿化)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业绩公示查询路径网址和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上述信息的评审以从诚信库中选取的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作为评审依据。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符合苏园规字【2012】2 号文,项目负责人可承揽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12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的资格条件为: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且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5年以上的技术人员。(3)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2.业绩要求:近4年承担过2个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或者1个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综合性(含景观小品类)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投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附后),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3)本项目执行苏 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4)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的,则降低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5)本项目执行****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本项目定标方式采用票决法。(7)取消 “3.3 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及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详见附件;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11-01 00:00至2024-11-08 23:59;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14 09:30。 6.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9.监管部门 **市****服务中心 10.联系方式
2024-11-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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