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本级新民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采购项目(第1次)更正公告(第三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保障中心公务用车维修供应商采购项目(第1次)
2、征集项目编号:****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征集文件变更
更正内容:
1、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100%,因此取消评审因素中“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比例及评审标准等相关内容。
2、第四章一般资格审查表中增加“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审查要求及评审点具体描述。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变更为2024年11月20日09: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征集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街102号
项目联系人:杨啸
联系方式:155****7772
征集人:****
2024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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