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成高财采责〔2024〕2号
成高财采责〔2024〕2号
****责令整改通知书成****体育局:
****财政局在公共**交易项目抽查核查中,发现你单位“****发展中心2023-2026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下称“本项目”)存在未按照采购文****政府采购合同的问题,现就发现的问题责令你单位进行整改。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支付时间为“收到成交供应商发票后10日内”,但采购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为“收到乙方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政府采购合同”之规定。
二、整改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四)未按照采购文****政府采购合同”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予以整改。****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完善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等相关流程,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并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报告报送至我局。
****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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