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北路东侧兴湖小区5号楼5-123商铺1年期承租权转让项目 | |||
租赁底价: ¥1.85万元/年 | 挂牌时间:2024-11-05至 2024-11-18 | ||
项目编号:**** | 保证金:2.4000万元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租 期:1年 | 业 主:**** | ||
出租申请与承诺 | |||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中心、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标的信息 | |||
项目名称 | ****办事处**北路东侧兴湖小区5号楼5-123商铺1年期承租权转让项目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11-05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11-18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1.85万元/年 |
标的所在地 | ****办事处**北路东侧兴湖小区 | ||
租期 | 1年 | 免租期 | 1个月 |
首年租金(万元) | 1.85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1.85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160.43㎡ | 出租用途 | 商业 |
目前状态 | 空置 | ||
标的介绍 | 兴湖小区5-123商铺,面积160.43平方米,门面为空置状态。 | ||
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洪****事务所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9月18日 | ||
租赁价格年评估值(元) | 18,500.00 | ||
批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11-05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11-18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租金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租金。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兴湖小区出租方为承租方提供1个月的装修期不计入总租期,装修期间的水、电、气、物业等费用承租方需按规缴纳,标的的租赁起止时间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2、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 3、租赁商铺每处单独收取履约保证金,《租赁合同》签订之日由承租方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由出租方根据《租赁合同》约定退还承租方。(履约保证金明细详见附表) 4、出租方对承租方开具租金发票。 5、承租方须同意****交易所****公司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内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出租方指定账户。 6、承租方在竞得标的后,须诚信、守法经营,不得损坏标的物,商****社区配套、零售行业;不得从事涉黄、涉毒以及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有禁止性规定的经营项目。承租方所有经营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部门的规定,且不得影响周边群众的日常生活。承租方对其经营项目负责,与委托人和产权交易机构无关。 7、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实际情况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8、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资产评估报告》(洪量信评报字〔2024〕第44号)显示: 本次出租**市州陵大道西侧兴湖小区5-123商铺,建筑面积共计160.43㎡; (二)本次出租房屋的所有权归****所有,出租方为房屋的使用和管理单位。 (三)本次租赁的24间门面标段采取缴一次保证金参与24间门面竞拍的方式,拍卖按每个门面挂牌单价进行竞拍(详见明细表),每次竞拍增价幅度按500元/次,或500元整数倍/次执行。 (四)若拍卖出现违约行为则按照每间门面1000元的标准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五)标的是以现状出租,承租方应无条件接受该标的。如标的中所涉及的房屋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实际情况为准,面积差额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公司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六)本次报名地址**省**市**区塔桥北路****交易所****公司。 报名保证金缴纳账号: 收款单位:****交易所****公司 账号:716********0201 开户行:****营业部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
报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收取保证金2.4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交易所****公司 账 号:716********0201 开 户 行:****营业部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交易所****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交易所****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所****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交易所****公司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沙北新区楚天都市朗园22号楼3楼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6-****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