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自然**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资规划函〔2023〕91号)《**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等要求,我县组织编制了《**县**镇瑯斯片区城镇单元LS01和LS02地块详细规划》。为提高公众参与度,现公开向社会公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30天(2024年11月8日—2024年12月7日)
二、公开方式
1.公示地点:****4楼公告栏。
2.公示网站:①****政府/新闻中心/公示公告(https://www.****.cn/xwzx/gsgg/index.html);②****政府/政务公开/政府公开导航/区县部门/****(https://www.****.cn/zwgk/public/****428/****4894.html)。
三、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反馈至****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股,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并在信封上注明《**县**镇瑯斯片区城镇单元LS01和LS02地块详细规划》“意见”字样。
书面反馈地址:**省**市**县交通运输大楼4007室(****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股)
邮编:245400
联系人:金 凡
联系电话:0559-****016
****
2024年11月8日
**县**镇瑯斯片区城镇单元LS01和LS02地块详细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需要,保障**县城高质量发展,突出公共利益和公共**,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空间引导和落地管控,保障瑯斯片区城镇单元建设有序进行,特编制《**县**镇瑯斯片区城镇单元LS01和LS02地块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规划地块位于**镇瑯斯村,****中心**以外,瑯斯村域内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16.12公顷(241.85亩)。
三、土地利用
本次规划结合近期建设计划,关注民生和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土地用途,主要用地性质包括城镇住宅用地(0701)、文化用地(0803)、商业用地(0901)、公园绿地(1401)、对外交通场站用地(120801)等,各地块用地性质详见详细规划图则。
三、控制指标
LS01-01地块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上限为1.2,建筑密度上限为50%,绿地率下限为20%,建筑限高为15米。
LS01-02地块为文化用地,容积率上限为1.0,建筑密度上限为35%,绿地率下限为35%,建筑限高为18米。
LS01-03地块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上限为1.2,建筑密度上限为50%,绿地率下限为20%,建筑限高为15米。
LS01-04地块为公园绿地,绿地率下限为75%。
LS01-05地块为公园绿地,绿地率下限为75%。
LS01-07地块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上限为1.2,建筑密度上限为50%,绿地率下限为20%,建筑限高为15米。
LS02-01地块为文化用地,容积率上限为1.0,建筑密度上限为35%,绿地率下限为35%,建筑限高为20米。
LS02-03地块为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控制为1.0-1.1,建筑密度上限为35%,绿地率下限为32%,建筑限高为15米。
LS02-05地块为公园绿地,绿地率下限为75%。
LS02-06地块为公园绿地,绿地率下限为75%。
根据**省及**市相关技术规定,本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为强制性指标。强制性指标以外的指标均为引导性指标。
四、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