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乡村**局 ****财政厅 ****乡村**局 ****财政厅 关于印发〈粤黔东西部协作资金管理办法〉(黔乡振发〔2021〕3号)》要求,结合2024年10月18日中共****第32次党组会议纪要,你们编报的项目《建议书》《实施方案》相关项目申报资料已收悉,原则同意对涉及项目建设内容及地点进行批复(具体批复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有关文件精神及粤黔东西部协作项目建设有关规定按程序组织实施。现将相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加快推动项目实施建设。各涉及有关乡镇(街道)**直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组织机构,成立****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批复要求按程序加快启动推进项目实施,确保12月底前涉及年度项目开工率、完工率和资金报账率均达100%。同时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细化施工安全管理,确保项目实施“零事故”。本次所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地点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调项、拆分,不得擅自作出调整,不得虚报和伪造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擅自调整项目实施方案导致项目不能验收的,一切损失由调整项目乡镇(街道)**直相关部门自行负责,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需按原项目实施程序完成报审。对实施进度缓慢、工程质量差、资金效益发挥不好的项目,责令实施单位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整改的,将按程序收回项目资金另行安排,重新谋划项目组织实施。
二、强化项目实施手续办结。一是严格项目建设手续审批。各有关乡镇(街道)**直相关部门在收到批复文件后,要根据项目类******局、县林业局、****分局、****管理局等部门,对拟建项目是否占用基本农田、是否占用林地、是否在生态红线和旅游红线范围内等内容进行全面审核把关,按程序办理项目建设用地规划、林地占用、环评等前期相关手续,确保项目建设用地符合“三区三线”划定的用地性质。涉及基础设施类项目,确需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实施单位要扛起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局、****建设局等部门,统筹将项目建设所需的土地使用、建设规划许可、项目选址意见书、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加以完善,确保项目建设程序合规合法。二是严格项目施工图纸审查。涉及项目图纸审核项目,项目实施单位要安排落实有资质设计方切实抓好项目设计、预算编制等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对项目图纸设计全过程严格把关、严格审核,按程序加快落实好项目设计图纸前置审查,严禁按未经审核审查的图纸进行施工。三是严格落实项目招标采购。各有关乡镇(街道)**直相关部门在推动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范围的,要根据批复的项目资金额度,****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有关规定。
三、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各有关乡镇(街道)**直相关部门要把管好用好帮扶资金作为推动项目实施建设的首要任务,项目资金使用要做到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启动实施后,项目实施单位需及时拟写项目启动报告和有关会议资料,按****县委****办公室。项目资金报账要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推进进行拨付报账。同时,各****分局**直相关部门要强化资金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相关信息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建立健全协作资金使用台账,定期将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等佐证****县委****办公室,按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同步录入“粤黔协作平台系统”。涉及基础设施(含设施设备采购)类项目,资金结算报账要严格落实质量保证金制度。涉及帮扶资金绩效使用管理,各有关乡镇(街道)**直相关部门要主动与县级财政部门沟通对接,全面做好项目的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确保项目绩效设定科学合理。
四、切实抓好项目公示公告。项目启动实施后,各有关乡镇(街道)**直相关部门要通过公开专栏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使用计划、扶持对象、资金来源及额度、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情况、预期目标、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等重要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五、扎实抓好项目验收工作。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初验并出具项目验收结论,及时向县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同步准备相关验收资料(需要提供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立项批复、自查验收报告、下达项目资金和实施方案批复文件、政府采购及招投标资料、工程实施过程监理资料、工程质量监督报告、项目后续管理办法、建设前后对比照片及建设过程音像资料、对口帮扶项目永久性标志标牌及项目有关审批、变更、调整、检验文件等其他相关资料),按程序申请县级验收工作组完成验收,并同步扎实抓好项目的结算审计报账等工作。
六、强化项目建设档案管理。涉及有关乡镇(街道)**直相关部门要按照“一个项目、一个档案”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对口帮扶资金项目档案管理。项目档案资料包括:项目前期申报资料、项目批复及资金下达文件、实施方案、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文件、大宗物资采购合同或协议、施工合同书、工程概预算书、公示公告资料、项目与建档立卡脱贫户(边缘户、监测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及脱贫农户收益相关佐证资料、工程施工图、资金支出决算报表及有效票据、资金支付凭证、项目实施前后及实施过程中的现场照片、检查监督资料(图片、文字及音像资料等)、管护措施及制度、验收资料、资产登记权属等。涉及设施设备类项目,需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测等相关资质资料,确保项目实施档案资料真实完备。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建设主体上设立**对口帮扶项目永久性标志标牌元素。
七、自觉接受各级审计监督。**市******信息化局捐赠资金纳入中央财政衔接全面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年度审计范围,接受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帮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凡转移、挪用、贪污、挤占帮扶资金的,必须如数追回,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县2024年度**市******信息化局捐赠资金项目建设内容及地点批复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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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