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邢家山9号绿化整修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镜街99金鼎大厦27楼A37
中标(成交)价:117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邢家山9号绿化整修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施工范围:包括侧石更换,绿化整修,部分沥青混凝土道路施工,安装路灯等 施工工期:1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沈龙圣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02880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才兔、徐腾飞、吕熙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支付标准:(1)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成交价×1.2%;(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无效投标单位:1、**市虹宇****公司,主动放弃;2、******公司,主动放弃;3、****公司,主动放弃
三、中标单位业绩: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广场A2座1031,联系电话:186****1745。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联系电话:189****5301。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要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
联系方式:徐工 189****5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A2号楼10楼
联系方式:186****17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融
电话:186****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