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 | 2024-11-18 18:00:00 | 联系人: | 盛文那 | 联系电话: | 176****5381 |
联系邮箱: |
物资招标公告
我公司中冶****公司土建等项目(2024)工程需采购模板、木方一批(详见标包),特****公司组织的物资采购招标活动。****公司采购履约平台(http://ec.****.com/)注册、上传贵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业绩证明、授权代理证等资料,并按如下要求报出最优价,贵单位对招标书有不清楚之处,请直接与我们联系。
1.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单一来源□应急采购£竞争性谈判□竞价采购
2.集中采购履约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实行网上招投标(http://ec.****.com/)。
1.招标物资:模板、木方。
2.招标数量:松木木方100000根,黑膜模板70000块。
3.供货周期:5-8个月。
4.到货地点:**乌****工业园****公司 。
2.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
√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其他:
3.代理商所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已获得: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
√OSH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其他:
4.投标人应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满足以下个条件:
①生产制造商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 万元。
②授权经销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200 万元,且对应的生产厂家条件满足第①条。
7.招标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时,要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须在报名阶段按要求上传相关文件,招标人对资质文件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得参与后续投标。其他招标方式不需报名,不需进行资格预审,直接签收招标文件后即可参与投标报价。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1 月13 日8 时起—— 2024年11 月18 日18 时止(**时间),未按时报名的,视为放弃此次投标。
报名路径:登陆集中采购履约平台(http://ec.****.com/)首页→物资招标公告→搜索招标任务名称或招标编号****)→立即报名。
2.资格审查(仅限公开招标)
发布资审结果时间:2024年 11 月 19 日 9 时,资审通过的投标方才能参与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路径:资审结果发布后,投标人登录集采履约平台(http://ec.****.com/)→我的工作台→在线投标→下载招标文件。
√本标段不需交纳标书费。
□本标段需交纳标书费元,请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于年月日时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在转账备注处列明“**项目招标标书费”。
4.投标保证金
√本标段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本标段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元,请投标人于 年 月 日 时前汇至投标人指定账户,并在转账备注处列明“**项目招标投标保证金”。中标结果公布后 ****公司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如贵单位不按时交纳此费用,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
5.投标人指定收款帐户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五、报价方式及报价期限:
1.此次报价包含所有税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到中冶****公司土建等项目(2024)
2.本次报价要求详见标包,标的物应满足等标准要求,即模板、木方生产制造标准为:模板GB/T9846-2015,木方GB/T12471-2009质保期为 / 年,我公司对最终签订合同时标的物的供货数量有分解调配权。
3.根据标的物不同按以下第 ① 种付款方式报价:
①无预付款,每月30日前到货办理结算开票手续,乙方提供全额发票并办理结算后,次月25日前支付全额结算款。
甲方收到货物并初步验收,乙方开具对应订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双方办理结算;若当期发票未及时开出,结算移至下期办理。若货物验收有异议,结算顺延至甲方验收认可。
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本合同所有款项采用 银行转账/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 方式支付。
5.报价有效期 10 个工作日,招标单位在报价有效期内确定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单位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标的物价格不随市场变化而改变。
6.投标单位必须在****公司采购履约平台(http://ec.****.com/)注册成功后参与投标,按平台上标包清单格式及技术参数要求报价,并将报价清单打印出来加盖公章后上传至平台附件栏,同时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7.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未按时间或格式报价的,一律作废标处理。
8.供货期为 5 天,自发布下单通知之日起计算,最迟到货日期为2024年11月 23 日。
1.招标人:****中冶****公司土建等项目(2024)
地址:**乌****工业园****公司
招标联系人:盛文那
联系电话:176****5381
2.监督与投诉
联系人:纪检监察部
联系电话:0731-****6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