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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 月 塔吊 设备租赁招标书
一、招标主体: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津**(挂)2017-04地块自持住宅项目-禧润园5、10、11号楼及围墙项目工程
设备类别: 特种设备
二、设备招标要求及租赁期限
1、招标内容: 塔吊 租赁
2、租赁期限:预计 2024年11月20日 设备开始进场,预计使用时间从 2024年 12 月 1 日 至 2025年 10 月 31 日 。塔吊验收合格手续齐全后开始计费。
3、投标单位每台塔吊配备一名塔司,招标方提供住宿,住宿费用招标方承担,塔吊司机工资、吃饭投标单位承担,任何由投标单位的操作或管理不当导致的额外费用投标方承担。
三、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
五、投标要求
1、报价要求:该含税单价为固定单价,1.包括但不限于租赁物本身租金、装车、卸车、码放以及运输、检测费、二次检测费、油费、验收、资料、维保、塔司工资等。2.塔吊在招标范围内高度的加节、支腿、附着等操作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单位负责。此外,上述操作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和设备性能。3.本次租赁2台塔吊,每台塔吊配备1名持有上岗证书的塔吊司机,招标方提供住宿,住宿费用招标方承担,塔吊司机工资、吃饭投标方承担。4.塔吊进出场费用单独报价。请合理报价,租赁期间不以任何原因进行调整。
3、费用承担说明:在塔吊租赁期间,由租赁单位负责承担所有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和保养费用、必要的替换和升级费用、任何由租赁单位的操作或管理不当导致的额外费用此项规定旨在确保租赁期间的费用透明和可预测性,避免给招标人带来任何意外的经济负担。
3、现场联系人及电话: 樊宗乐 135****3805 。
4、有下列情况者,做废标处理:
1)投标人未在《特种设备供应商名录》内的;
2)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3)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4)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5)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租赁单位需负责购置涵盖设备安装或拆卸过程中所有相关风险的保险;
7)租赁单位必须购买公众责任险、人身伤害意外险、雇主责任险;
8)租赁单位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责险、工伤保险、团体意外险等相关险种;招标人委托租赁单位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租赁单位承担。以上费用已全部已经包含于合同总金额中,招标人无需另外支付;
9)项目塔吊备案手续及相关费用由租赁单位自行解决。
10)租赁时间以招标人确认的塔吊启用单和塔吊停用单为准为实际结算依据,停工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
11)租赁单位自有设备由其自行看管。损害、丢失与甲方无关。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属于信息平台中合格的供应商;
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中包含设备租赁内容等;
3、经销商应能及时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有合法有效的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备案证书等证明文件;
5、投标单位成立满2年。
七、定标及签订租赁合同
投标人中标后, 在禧润园5、10、11号楼及围墙项目工程 项目部同中标供应商签订租赁合同。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技术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塔吊 | T6515–8 | 1.00 | 台 | 12.00 | 月 | 2024-11-20 | |||
塔吊 | T6515–6A | 1.00 | 台 | 12.00 | 月 | 2024-11-20 | |||
进出场费 | T6515–8 | 1.00 | 台 | 1.00 | 一次性 | 2024-11-20 | |||
进出场费 | T6515–6A | 1.00 | 台 | 1.00 | 一次性 | 2024-1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