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自然告字〔2024〕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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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工业园E14-3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政府批准(武政地〔2024〕78号),****决定公开挂牌出****工业园E14-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面积(㎡) | 规划用途及主要指标 | 挂牌出让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次) | ||
容积率 | 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 绿地率(%) | ||||||
G2024-2 | ****工业园E14-3地块 | 20000 | ≥1.21且 ≤3.0 | ≥24200且≤59999 | 242 | 49 | 2 |
G2024-2地块土地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通用设备制造),出让年限为工业50年,允许投资工业项目类型为田边空气压缩机智能装备产业建设项目,符合相关项目产业政策有关规定,符合国家相关项目环保要求,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6600万元。按照《****工业园E14-3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武自然资规设〔2024〕18号)规划要求建设。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但未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和未履行出让合同相关条款或法律、行政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本次公开出让采取挂牌方式,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公开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出让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4年11月11日8时0分0秒 至 2024年12月6日 16时0分0秒。
2.挂牌交易期限:2024年11月29日 8时0分0秒 至 2024年12月9日 16时0分0秒。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
竞买申请人必须于2024年12月6日15时之前缴****银行到账为准),并****交易中心****中心开具缴交票据以取得竞买申请资格。
六、提交竞买申请时间及方式
1.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2月6日16时前,凭缴交票据等在网上提交竞买申请,逾期无法办理。
2.申请人应当填写并扫描《竞买申请书》、《竞买承诺书》、授权委托文件(应当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护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提交竞买申请。
申请人应当认真参阅我局制作的《**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须知》。一旦申请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竞买申请和承诺书,视为接受挂牌出让公告、网上挂牌交易须知、出让合同条款等公开出让文件规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只有登陆网上交易系统,在网上注册申请的单位和个人,方可参与网上挂牌交易。
2.本次挂牌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有意竞买人可至实地踏看,地形地貌以公告之日起至挂牌交易截止之日的现状为准);出让地块的地质钻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办理不动产权证和其他相关手续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3.成交地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有关税费,在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2025年1月8日前)缴清。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期限支付土地出让金的,从约定期限期满次日起每日按欠缴款额的千分之一加收滞纳金,超过60日,经税务局催缴后仍不能支付成交地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具体详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须知》。以上截止时间遇双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则相应提前。
4.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六个月内交付土地,由****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交地;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需办理好相关建设手续后,方可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工业项目用地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不得建造商品住宅进行出售、出租,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比例≤7%;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15%。
5.竞得人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按照约定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由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土地出让金的30%后,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6.出让文件规定的地价款及竞买保证金均为人民币,竞得人不得以其他外汇支付。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成交后可抵作出让价款,作为签订和履行出让合同的定金。竞买未成交的,竞买保证金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但不计利息。
7.竞买保证金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交易中心****公司
①****银行****公司**县支行:935********0930012;
②****联社营业部:909********100****7292;
③****银行****公司**支行:350********709188888;
④****公司**支行:000********56012。
8.出让地块的具体区位及有关事宜可向****权益利用股咨询,也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com)、****政府网(www.****.cn)和**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http://220.****.204/publicweb/PublicWeb_fjzpg/Main/Index)查询。
9.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联系地址:**街道西环路21-4号
咨询电话: 0597-****082
联 系 人:童先生、刘先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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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