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师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第五章“四、商务要求”中添加“供应商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且采购农副产品的采购金额份额不低于向采购人配送的食材费用总额的10%(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针对此项内容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进行电子签章予以佐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网址:https://www.****.com/)”。
2、原采购文件第五章“四、商务要求”中“市场基准价确认”变更为“2、询价机制
2.1“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产品结算单价按照平台销售价为准,不再乘以(1-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2.2 非“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产品结算单价=当月市场基准价×(1-成交供应商所报下浮率)。以当月****委员会公布的**市主副食品价格行情的算术平均价作为各类食材的当月市场基准价;当月****委员会公布的**市主副食品价格行情未包含的各类食材,每月下旬由采购人(2人以上)与成交供应商(1人)****,共同对不少于3家农贸市场的食材价格****农贸市场由采购人确定),以考察价格的算术平均价作为各类食材的当月市场基准价,并填写《采购询价登记表》,并以此作为与成交供应商确**算价格的重要依据。如遇特殊原因,考察小组未及时考察价格的,采购人可暂时沿用上一周期的市场基准价,但沿用期不超过30天。”。
3、原采购文件第五章“四、商务要求”中“计价方式”变更为“计价方式:采购人按照每月验收合格的各食材实际数量、各食材结算单价、考核结果按月实际结算食材配送费用。即每月实际食材配送费用=每月验收合格的各食材实际数量*各食材结算单价(按照本项目“询价机制”的原则确定)-扣除金额(如有))。”
4、原采购文件第五章“四、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变更为“按月支付,由采购人审核无误后于本月支付上月实际食材配送费用给成交供应商。”。
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地 址:**县水南镇资州大道南二段392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方式:0831-****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社区清溪路商业楼47幢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方式:0832-****00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083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