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市电商产业园(原江****交易中心加固装修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电商产业园(原江****交易中心加固装修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 | 标段名称 | **市电商产业园(原江****交易中心加固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工程 | ||||||||||||||||||||||||||||||||||||||||||||||||||||||||||||||||||||||||||||||||||||||||||||||||||||||||||||||||||||||||||||||||||||||||||||||||||||||||||||||||||||
公告信息 | **市电商产业园(原江****交易中心加固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市电商产业园(原江****交易中心加固装修改造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电商产业园项目已由东****办公室以《关于**市电商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政服投〔2024〕1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市**高新区,G15沈海高速以西、东进大道以南、市场路东西侧两地块。 2.2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对原江****交易中心现状楼栋进行必要的结构加固,并对其室内外进行装修改造及其配套机电、管网,绿化、场地等修缮提升,满足**市电商产业园的实际需求。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0747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1491平方米;**工程投资额估算约30000万元。招标人保留对建设规模调整的权利。 2.3设计服务期限:本次招标设计服务期限分四个阶段完成,其中,第一阶段为招标阶段,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并提交设计方案;第二阶段为方案深化及初步设计阶段,中标人须在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完善并提供相关部门审批需要的相关材料,设计方案获得招标人认可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绿色建筑前期咨询服务、概算编制等)并通过审批。第三阶段为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专家提出的建议及建设单位要求,初步设计确定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第四阶段为施工配合阶段,中标人负责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提供的设计服务及其他配合工作,直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具体时间以建设单位书面确认时间为准。注:如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中关于设计服务期限仅接受录入数字,各投标人可暂按30日历天录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市电商产业园(原江****交易中心加固装修改造工程)涉及到的主体及专项等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协助招标人进行相关报批报审工作、后期招标配合及施工配合等服务;其中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4.1方案设计(含总平规划和单体方案设计,要求中标设计单位提供满足深度的方案设计图纸,****政府部门要求的规划意见书与设计方案报批文件,协助招标人进行报批工作)、初步设计(含报批、绿色建筑前期咨询服务等)及施工图设计总承包(包括所有专项设计、BIM建模设计(对施工图进行建模、分析,用于指导施工))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等服务。 2.4.2本项目的节能专项设计及绿色建筑设计(含建筑节能设计与绿色建筑前期咨询和绿色建筑星级(具体星级按照现行最新相关规定执行且不低于二星)标识评价申报服务由中标单位负责完成,涉及的所有费用请投标人自行在报价中考虑,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并配合完成相关部门的审查工作。 2.4.3****中心、消防、人防审查(报送图审全过程,包含项目送审、对接、跟进审查全过程),招标人提供必要协助。 2.4.4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财政等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4.5中标设计单位需配合招标人报规划、住建、****中心、消防、人防以外)审批手续以及负责过程中的叠图。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及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现行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等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其中设计方案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初步****行政审批局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施工图设计须确保通过图审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绿色建筑标识须确保达到并取得招标人要求及国家绿色建筑规定的星级标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5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本次招标不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 3.7评****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ycsggzy.com/gb-web/#/login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9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档上传网址:https://ycsggzy.com/gb-web/#/login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步在**省公共**交易平台(http://jsggzy.****.cn)、**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同步发布。 11.其他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广场路8号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89****199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尤先生、赵女士 电话:0515-****0316、134****0183 电子邮件:****@qq.com 附件: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定标方案 由招标人根据苏建规字〔2023〕2号文件精神、**市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定分离”导则,结合项目特点,参照综合评估法的评分办法制订。 1、必选定标因素 (1****委员会评标报告:****委员会****委员会报告综合考虑中标候选人的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对各中标候选人综合考评。最优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类推,排名第3以后的得0票。 (2)设计方案:对各中标候选人的设计文件是否符合项目实际需要进行评判。最优的得3票,其次2票,以此类推,排名第3以后的得0票。 2、可选定标因素 (1)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业绩数量不得超过2个。指标、数量均满足要求的得1票(可并列),否则不得票。业绩数量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多提供的按本项弃权处理。评标办法的加分业绩可以同时用于定标业绩使用。 业绩指标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含当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民用建筑工程系指GB/T50841-2013建筑工程分类标准中3.2民用建筑工程所列工程)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注: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定标因素一览表须后附相应证明材料,具体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5.2。 (2)“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定标当天查询到的投标人近两年内失信行为记录情况,有一条扣1票,扣完为止。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明确的必选定标因素和可选定标因素制作定标因素一览表,对应列入相关证明材料,一览表中未列入的材料,不作为定标得票的依据。投标人同一事项不重复扣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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