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兴东****服务中心**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兴东****服务中心**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兴东街道孙李桥村
2.1.2 建设规模:**区兴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全部内容,建筑积240㎡ ,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3 最高限价:人民币54.40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详见合同要求。
2.1.5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图纸和工程施工要求。
2.3 现场条件:
(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按现状,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施工用水、电由施工单位负责。
(3)场内外道路:按现状,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其他:中标单位应独立、有效的处理好施工过程中与周边居民之间的关系,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过程中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若因此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
请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
2.4.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区、镇关于工程交易的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及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4 年 8 月至 2024 年 10 月的养老保险。且无在建工程。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醒: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 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 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 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6)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 2024 年 8 月至 2024 年 10 月的养老保险。
3.4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 6 号)、《关 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 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发布的信息为准)。资质动态监管执行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对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企业,不能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的规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 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7 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 ”、“ 国信 CA ”或“CFCA ”登录南 通市**区公共**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58.****.50:8090/TPBidder) 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市**区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完 善企业诚信库信息再登录**市**区公共**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网址:http://58.****.50:8090/TPBidder)。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5.2 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 程开标会(网址:http://58.****.50:8090/BidOpening)。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缴纳方式:报名后按系统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进行缴纳 。
7.评标入围
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网上发布。
11.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投标人访问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http://58.****.50:8090/TPBidder。登录**不见面大厅本地 正式版 http://58.****.50:8090/BidOpening。
(4)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系统,供投标人下载 或者查阅。
(5)请投标人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注册页面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如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如根据上述操作无法查看项目信息,请在“信息管理”→“主体类型修改”中勾选投标人和供应商选项后添加保存,点击右上角按钮退出重新登录即可)。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区兴东街道孙李桥村 | 地 址: | **区新世纪大道1088号中实交易大楼九楼 |
联系人: | 闻先生 | 联系人: | 曹先生 |
电 话: | 153****7881 | 电 话: | 151****6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