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韩迎宾苑E栋、F栋提升改造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 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韩迎宾苑E栋、F栋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2、建设地点:****开发区**东路88号。
3、项目规模:本项目共2栋单体建筑,E栋建筑面积约4726.9平方米,地上三层;F栋地上三层,建筑面积约4569.86平方米。在招标人提供的原有建筑设计图纸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设计单位需要现场复核建筑现况,在现有建筑基础条件上完成装饰(含家俱布置和软装)、强弱电、给排水、消防、暖通、室内外亮化、智能家居、电梯加建、结构加固、标识标牌及其他配套等相关设计工作,设计服务费约93万元。
4、招标范围:中韩迎宾苑E栋、F栋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从项目开工建设到项目投入使用的全过程涉及的所有设计(包含设计概算)、深化设计、设计咨询、招标人委托的其他设计咨询等全部服务内容,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5、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方案通过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含设计概算)并经招标人确认;初步设计经评审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合格。
以上时间安排不含方案讨论、评审会议及等待甲方回复意见的时间,每一阶段工作都应自招标人书面意见送达后方能进行,并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工作进度,并确保通过最终审查(或专家论证)。
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建筑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同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通过图审部门的审查,施工图在达到国家相关设计深度标准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在合理、科学的基础上节省投资;满足招标人限额设计和对现场设计咨询服务的要求(中标人提供全套设计深度满足招标需要的招标蓝图及电子档,协助发包人图纸送审、按要求审查意见进行修改,且确保评审通过)。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2.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
4.1 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开发区本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4.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 信用中国 、 信用** 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 信用中国 、 信用** 、 信用** 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从 2024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设计组其他成员均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人员数量、专业配备须合理,具有相应专业的设计经验和能力,满足项目设计需求。投标时仅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根据项目设计需求及时配备到位。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7日18:00时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至****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联系人:时先生,联系号码:180****8387(可微信报名,微信同号)】,逾期不再受理。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4.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10日 15 时 00 分。
4.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发区****中心16#楼1楼开标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开标时间:2024年12 月 10 日15 时 00 分。
4.4 开标地点:****开发区****中心16#楼1楼开标室。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 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www.****.com/)发布。
7.2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http://www.****.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国际软件园4号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5-****005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180****8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