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的中韩迎宾苑L栋、K栋提升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且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现对中韩迎宾苑L栋、K栋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服务进行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韩迎宾苑L栋、K栋提升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2、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区**东路88号。
3、项目规模:本项目共2栋单体建筑,设计建筑面积约8266平方米,服务费约74.39万元。
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中韩迎宾苑L栋、K栋提升改造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变更、竣工验收等从项目开工建设到项目投入使用的全过程涉及的所有设计(包含设计概算)、深化设计、设计咨询、招标人委托的其他设计咨询等全部服务内容,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要求。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
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方案通过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包含设计概算)并经招标人确认;初步设计经评审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合格。
以上时间安排不含方案讨论、评审会议及等待甲方回复意见的时间,每一阶段工作都应自甲方书面意见送达后方能进行,并自送达之日起计算工作进度,并确保通过最终审查(或专家论证)。
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建筑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同时符合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图通过图审部门的审查,施工图在达到国家相关设计深度标准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在合理、科学的基础上节省投资;满足招标人限额设计和对现场设计咨询服务的要求(中标人提供全套设计深度满足招标需要的招标蓝图及电子档,协助发包人图纸送审、按要求审查意见进行修改,且确保评审通过)。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及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
4.1 被国家、**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开发区本区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4.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3****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 信用中国 、 信用** 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 信用中国 、 信用** 、 信用** 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从 2024年9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项目组其他人员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在签订合同前核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8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到********广场C区7楼)财务部或将前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微信【联系人:周会计;联系电话:0515-****0706、187****0288(微信同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2、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官网http://www.****.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9时(**时间,余同)。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官方网站(http://www.****.com/)发布。
十、投标单位提交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变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招标人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禁止1-3年内进入**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十一、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5号国际软件园4号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15-****005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场C区7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0964、0515-****0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