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市湾沚区**市政道路维修工程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花园小区17栋B02号
中标价:395600.00元
四、评审专家
骆齐胜、程堂荣、刘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1.******公司,人工费工日单价低于162元/工日,分项报价表或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公司,人工费工日单价低于162元/工日,分项报价表或己标价工程量清单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业绩:1.**市湾沚区花桥镇乡道升级改造供水管道移位工程;2. ****水厂取水口迁移项目(三荻路口管网改造)工程。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湾沚区**新天地03幢220室,联系电话:181****8231。
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湾沚区保沙路与湾石路交岔口交通大楼11楼
联系方式:0553-****01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湾沚区**新天地03幢220室
联系方式:181****8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