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符离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4年**区符离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商贸城3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沪宁 155****916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汴河路小区12栋1701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海艳 181****2229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 | **华禹****公司 | **市皖江****公司 | ||
地址 | **省****开发区管委会1号楼 | **市**区振中街404号 | **省**市**区狸桥镇**经开区南漪湖大道58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报价(元) | ****5381.82 | ****7838.86 | ****3246.10 | ||
工期(日历天) | 120 | 120 | 120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投标人类似项目绩:2023 年**县**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1、2023 年**县**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次); 2、**县店前滨河新区店前河综合治理建设项 目施工 1 标。 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2023 年**县**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次)。 | 投标人类似项目绩:2020 年**县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 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1、**县 2021 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县雅瓦乡、乌尔其乡、玉西开发区2023年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沁河下游防洪治理工程第二标段。 | 投标人类似项目绩: 1、胜**上下游综合治理工程(胜**综合治理工程水系项目三期二标段); 2、**县漳河**渡至肇家埠段防洪治理工程; 3、2023年**县白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经理类似项目业绩: 1、胜**上下游综合治理工程(胜**综合治理工程水系项目三期二标段); 2、**县漳河**渡至肇家埠段防洪治理工程。 技术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2023年**县白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赵维玉 | 施** | 成杰 | |
证书名称 | 一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134********09422 | 豫141********28478 | 皖234****50996 | ||
综合评估得分 | 90.32 | 90.32 | 90.31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8日 | ||||
招标代理费 | 78000.00元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市****建设局 **** | ||||
单位地址 | **市**区**路700号 ****商贸城3楼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建筑工程管理股 0557-****479 农田建管股0557-****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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