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合裕线航道**船闸扩容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1-12
合裕线航道**船闸扩容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答疑)公告(第3号)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部分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答疑)如下:
1.问:澄清公告第7条问:请问为合裕线航道**船闸扩容改造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能否参加本项目投标答:可以参加。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相关规定:《****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 号)、《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通知》(发改法规〔2011〕3018号)等。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一般不得成为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但该办法仅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不涉及国有企业投资的水运类建设项目。综上所述,建议本条修改为合裕线航道**船闸扩容改造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本项目投标。
附:****委员会公告链接https://fzggw.****.cn/content/article/****94211
答:不予修改。根据****委员会皖发改公管[2020] 388号文件,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相关编制单位、评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2.问:澄清公告注: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且这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那么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澄清或修改的时间距离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确保潜在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进行响应。本次澄清公告于2024年11月20日发布,距离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2024年12月3日不足15天,且澄清公告第8条公布了初设文件,影响了投标文件设计方案的编制。综上所述,建议招标人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确保潜在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进行响应。
答:(1)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年12月6日14时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到“2024年12月6日14时00分”;
(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延期到“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前”;
(4)开标地点变更为:**市**新区**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大道与**路**)2楼6号开标室。
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纸质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并且电子保函、纸质保函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注:此答疑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路3001号港航综合大楼
联系人:魏工
联系方式:0551-****2936
招标代理:****
地址:**省**市**区中安创谷二期J4栋3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551-****6303
2024年11月25日
原项目名称:合裕线航道**船闸扩容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1-12
合裕线航道**船闸扩容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答疑)公告(第2号)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部分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答疑)如下:
1.问:由于本项目未提供相应控制价,请问招标文件P254-工程施工费用项目清单、招标文件P255-工程设计费用项目清单和招标文件P257-其它费用清单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提供
答: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已公布,工程施工费用项目清单投标人可根据投标人总报价自主填写,不作为结算依据;工程设计费用项目清单需要填写;其它费用清单投标人按需填写,如无其他内容可不填写。
2.问:招标文件17页关于投标保证金免交说明:(5)投标人**省水运工程施工和设计信用评价等级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均为 AA 的企业,可以免交投标保证金,应提供在**省水运工程施工和设计信用评价等级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均为 AA 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投标****运输厅公布的 2023 年度水运工程施工和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AA 级,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40 万元整。应提供在**省水运工程施工和设计信用评价等级在 2023 年度为 AA 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请问:我公司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施工单位缴纳,施工单位满足施工信用评价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均为 AA 的。****公司是否满足免交情况。还是需要提供联合体成员方(设计方)近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均为 AA 的的信用评价才能满足保证金免交。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施工和设计信用评价均需提供。
3.问投标文件223页投标函附录
招标文件关于缺陷责任期内容较多,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为“我公司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答:可以。
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不变,如潜在投标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存在异议,请于2024年11月23日17时前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同意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此答疑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新区**路3001号港航综合大楼
联系人:魏工
联系方式:0551-****2936
招标代理:****
地址:**省**市**区中安创谷二期J4栋3楼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0551-****6303
2024年11月22日
原项目名称:合裕线航道**船闸扩容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11-12
合裕线航道**船闸扩容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答疑)公告(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部分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澄清(答疑)如下:
1.问:招标文件P221页“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中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及地方最新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与P1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及地方最新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取得批复。”问题:说法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及地方最新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取得批复。
2.问:招标文件P39页“3.5.3““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与P27/P60页“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施工图设计(或初步设计)批复,前述资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可提供合同甲方(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问题:说法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及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为准。注:①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完)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前述资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可提供合同甲方(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交工验收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②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施工图设计(或初步设计)批复,前述资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可提供合同甲方(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或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③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完)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前述资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可提供合同甲方(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交工验收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问招标文件P57、P5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1.2分,在此基础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每增加1个IV级或500吨及以上的船闸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得0.8分,本项最多加分0.8分。施工负责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得0.6分,在此基础上,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每增加1个IV级或500吨及以上的船闸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的得0.4分,本项最多加分0.4分。请问:由于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互相兼任,若我单位提供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业绩也为同一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累计加分
答:可以累计计分。
4.问:招标文件第39页,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要求的其他材料;或“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与招标文件第27页附录3业绩要求中的,注:①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完)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前述资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可提供合同甲方(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交工验收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②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施工图设计(或初步设计)批复,前述资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可提供合同甲方(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施工图设计(或初步设计)批复时间为准。③施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交(完)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前述资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可提供合同甲方(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交工验收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及59页、60页评分因素备注中的企业业绩需提供资料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请予以明确。
答:见本澄清(答疑)公告(第1号)中回复2。
5.问:招标文件P221页“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中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及地方最新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与招标文件P13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及地方最新设计规范、标准要求,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取得批复。”说法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见本澄清(答疑)公告(第1号)中回复1。
6.问:招标文件P7、P29、P30: 人员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与航道(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具有交通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施工负责人:具有**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具有交通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请问:我单位提供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具有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是否满足要求
答:满足要求。
7.问:请问为合裕线航道**船闸扩容改造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能否参加本项目投标
答:可以参加。
8.问:该项目招标文件下载中未见初设图纸,请提供初设图纸。
答:初设文件见附件。
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不变,如潜在投标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存在异议,请于2024年11月23日17时前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同意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不变。
此答疑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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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