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同****公司45%股权转让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转让方代码 | ****0211MA3W8C7TXU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 | 转让比例 | 45.0000% | 挂牌价格 | 180000.000000 | 价格单位 | 万元 | 币种 | 人民币 | 挂牌期间(工作日) | 20 | 挂牌日期 | 2024年11月26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否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要信息披露 | 特别事项说明等信息详见中联青评字【2024】第1-125号评估报告,评估、审计报告不予公开,如需查****交易所现场查看。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合格投资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法人:(1)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法人或自然人的联合体;(2)不接受自然人;(3)不接受中国境内的外资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 2、单一投资方(穿透后为同一实控人的)不得同时投资该标的及****公司拟转让的**同****公司45%股权(如同时投资两个标的,则以较高股权比例为唯一标的)。在本次交易之前或之后的任何情形下,投资上述两个标的主体不得以任何形式达成“一致行动”等相关安排,否则本次交易自始不具备交易达成条件、视同无效。意向受让方报名后需要针对本条交易条件签署投资方承诺****交易所获取)。 3、意向受让方需在确定成为受让方后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与原股东签订《合资经营协议》、《股东协议》、《公司章程》。 4、如在股权转让信息披露期间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则通过交易系统报价成功后直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如在股权转让信息披露期间征集到2家及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则选用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公示期结束日后2个工作日内开展综合评议工作。综合评议拟按照四个维度对合格投资方进行综合评议,总分为100分(最终以国有资产监管有权机构和国有出资人的审批结果为准),其中: (1)竞价人报价占比50%,共50分; (2)竞价人综合实力与协同赋能占比30%,共30分; (3)竞价人对标的企业的治理安排占比10%,共10分; (4)竞价人对标的企业的运营安排占比10%,共10分。 | 交易机构网站链接 | 点击前往 | 标的企业名称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 转让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 | 转让标的企业经济类型 | 其他资产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0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万元) | 审计年度 | | 审计机构 | | 资产总额 | | 负债总额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 | 净利润 | | 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万元) | 报表日期 | 0001年01月01日 | 报表类型 | | 资产总额 | | 负债总额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 | 净利润 | | 股东信息 | 点击查看详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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