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由****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编制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比选人(项目业主) | **** |
项目名称 | ********公司经责审计服务 |
比选项目需求 | ****公司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项目经责审计要求及情况简介” |
项目完成时间 | 从正式进场之日起3个月内出具最终审计结果。 |
资 金 |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三、资格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必须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二)、比选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过行业惩戒及处罚。
(三)、比选申****事务所执业证书、****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四)、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比选申请人原因引起的合同执行、售后服务等与合同相关的纠纷、仲裁或诉讼事项。
(五)、参加比选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以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一)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按本公告相关要求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二)各比选申请人报名及文件购买日期为: 2024年11月28日至 2024年12月 4日截止,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采用邮件的形式,邮箱为****@qq.com ,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提供以下资料: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比选申请人介绍信(需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3、比选申请人应的“****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注:以上资料均需扫描后通过邮件发至报名邮箱。
(五)参与第一次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如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造成的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但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比选流程(如有)。
五、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一)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2024年 12月 12日13:30 前。
▲比选申请文件采用现场投交的方式,同时应派遣本项目拟派负责人作为授权代表参加现场答辩(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为准,逾期投交的,比选人将不予接受。
(二)比选申请文件投交地点:送至**市顺河后街嘉来华庭一期四楼****招标采供部。
六、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本次比选于2024年 12 月12日13:30时在****五楼小会议室进行。
本次比选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比选申请人请准时到场参加比选会议的答辩环节。比选结果发布于****(http://www.****.cn/)。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发布于****(http://www.****.cn/)。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省**市滨****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816-****821
2024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