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从府征〔2024〕20号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
穗从府征〔2024〕18号
****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4〕189号),**市**区城郊******经济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997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组织的公共事业开发建设需要,规划用途为特殊用地(宗教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市**区城郊******经济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市**区城郊街茂新村的集体土地1.9975公顷,其中林地1.9975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4年11月13****政府批准。
2.实施安排:2024年11月29日至2025年2月28日,请**市**区城郊******经济社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市**区城郊街新村北路55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办事处;具体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具体参照“**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审核工作流程”(粤人社规〔2021〕29号)相关条例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政府关于**市**区2021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189号)”****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政府关于**市**区2021年度第二十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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