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提高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 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3〕57 号)及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开展2024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目的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遴选机制,择优选取一批具备专业服务能力和较高服务水平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全镇农业生产提供高效、优质的托管服务,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生产效益。
二、遴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遴选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二)坚持服务能力强、服务质量高原则,优先选取服务经验丰富、农户认可度高的服务组织。
(三)坚持兼顾公平与效率原则,在保障服务质量的同时,充分考虑服务成本和服务效率。
三、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面向全镇范围内,****公司、农民**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社等各类服务组织。
四、遴选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相关经营许可。
(二)具有一定的服务能力和规模,原则上要求年度服务能力在3000亩以上。
(三)能够按照项目实施要求,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从发布当日起至11月29日,通过网站、公告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明确遴选范围、条件、程序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按照公告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向镇农业农村办提交申报。
(三)材料审核:镇农业农村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现场考察:镇农业农村办对申报服务组织的实际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水平等进行现场考察评估。
(五)结果公示:根据材料审核和现场考察结果,确定入选服务组织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遴选结果应用
入选的服务组织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服务组织获得的财政补助资金应采取降低服务价格等形式让利于小农户,最终让小农户受益。
七、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二)服务组织应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要求开展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
(三)入选的服务组织应积极配合镇农业农村办开展相关工作,共同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办公室
联系电话:****310
特此公告。
附件:三坑镇2024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遴选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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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