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的2109套房地产运营收益权
****等公司的2109套房地产运营收益权
项目编号:****
2024-12-03 |
2024-12-11 |
项目咨询请联系 黎先生|联系电话:0572-****663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 ****等公司的2109套房地产运营收益权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项目信息 | 一、标的详情: 本次转让标的分别****花园、金田家园等共计10个小区,套数合计2109套,运营收益权期限为:77套为21.5年期,2032套为25年期,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41680.40平方米。本次标的内容参见《标的清单》,意向受让方在报价前需自行核对标的坐落位置、房屋数量、建筑面积等情况,若有误差以实际数量和现状为准,不影响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二、重大事项揭示: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则项目披露终结。 3.转让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运营收益权转让合同。 4.本次转让标的分别****花园、金田家园等共计10个小区,套数合计2109套,运营收益权期限为:77套为21.5年期,2032套为25年期,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41680.40平方米。 5.本次标的内容参见《标的清单》,意向受让方在报价前需自行核对标的坐落位置、房屋数量、建筑面积等情况,若有误差以实际数量和现状为准,不影响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6.挂牌期间意向方应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 7.意向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理由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8.本项目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张先生,0572-****369。 三、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支付成交价的10%,剩余金额6个月内付清。 四、交易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按照其报名项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纳50万元竞买保证金至“浙交汇”****银行,操作路径:浙交汇——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 2.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后,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收据。 3.本次转让标的分别****花园、金田家园等共计10个小区,套数合计2109套,运营收益权期限为:77套为21.5年期,2032套为25年期,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41680.40平方米。标的内容参见《标的清单》,具体以交付时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经营权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4.受让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运营收益权转让合同》(样稿)中除受让方相关信息及“成交价款”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5.本项目成交后,受让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运营收益权转让合同》,逾期(转让方同意延期的除外),受让方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①其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作违约金处理);②如标的重新挂牌再行转让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成交转让价款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原受让方补足差额。 6.本项目转、受让双方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报名时的必读文件“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六、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1.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2.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 七、保证金处理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总成交价款的组成部分。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项目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授权委托书.docx 运营收益权转让合同.doc 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x 标的清单.docx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黎先生 | 电话 | 0572-****663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省**市**区湖东街道苕溪东路1518号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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