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1号风景道标识标牌项目(第二批)
项目所在地区:**省,**市,**市
一、采购条件
受****委托,****对FJYHCG****016**国家公园1号风景道标识标牌项目(第二批)项目组织进行询价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20万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合同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合同包01: 项目名称:**国家公园1号风景道标识标牌项目(第二批),采购预算:20万元,项目内容:1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同包01资格要求:①、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 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③、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④、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备注:(1)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此项目为邀请招标,投标人须是受邀请的投标人才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12-03 08:30:00】到【2024-12-05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合同包01人民币300元;
到**市**市文公路31号202室购买招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12-06 15:0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2月6日]下午15:00(**时间)之前提交到**市**市文公路31号202室(********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12-06 15:00:00】
2、开启地点:**市**市文公路31号202室(********公司)
七、其他
****银行转账、电汇(电汇凭证上须标注招标编号),不接受现金缴纳,且投标方必须保证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公司****银行收款通知为准),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开 户 名:********公司,开 户 行:****公司**崇安支行,账 号:431****01699 ,QQ邮箱:****@qq.COM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均为双面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材料未齐全的不予报名。
八、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地址:**市度假区玉女峰路37号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9****5644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文公路31号2楼 202室
联系人:魏樱洁
联系电话:0599-****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