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所属房屋(门面)进行公开对外招租,现将有关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租赁概况
1、**省**市**区大河镇渡口村一楼房屋(临街门面5间),总面积约172.65平方米,砖混结构,地址在**区大河镇渡口村(原大河运管站)。房屋门面实行公开竞价,图示如下:
2、**省**市**区大湾镇三岔路一楼房屋(临街门面6间)及场地,总面积约300平方米,其中场地约100-150平方米,砖混结构,地址在**区大湾镇三岔路(原大湾运管站)。房屋门面实行公开竞价,图示如下:
3、贵****加油站旁一栋房屋(临街门面1间),面积约为上下楼共50平方米,砖混结构,地址在贵****加油站旁(原黄土坡运管站)。房屋门面实行公开竞价,图示如下:
4、**省**市**区官林路174号房屋(二楼单间),面积约为40平方米,砖混结构,地址在**市**区官林路174号(原官厅运管站)。房屋门面实行公开竞价,图示如下:
5、**省**市**区川心村场地一块,总面积约9亩,地址在**市**区川心村11组。图示如下:
二、租赁条件
承租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承租人应为法人、社会团体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
2、承租人为法人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盖有承租人公章的复印件;承租人为自然人,应提供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及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明。
3、本次招租均以房屋现状对外出租,承租人可自行到现场勘验。
4、报名人不得有违法活动记录,租赁该房屋后必须合法合规经营,承租者必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在该承租房内从事非法活动。
三、公告时间
公告期为2024年12月9日至12月20日16时止,
定于12月23日上午10****运输局三楼会议室公开竞价招租。
四、报名地址
**省**市**区人民路西段402号,****5楼502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武建 电话:155****6855
邮箱:****580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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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