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市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各镇****服务中心、****中心:
根据《****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专项资金(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132号)文件要求,现组织申报2024年**市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及范围
2023年(含)以来农业种植业、****基地**设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
二、补助标准
1.**并验收合格的冷库库容达100立方米(含)****基地的,保温制冷设施运行正常,库内温度降至0℃的;****基地的,库内温度可降至零下5℃的),每100立方米补贴不超过2万元,每个单位当年补助资金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额的50%,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政府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项目提交材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保鲜库房,需提供土地手续证明或土地租赁合同(利用旧房改造,需提供房屋手续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3.施工建设合同;
4.建设付款票据;
5.其他验收材料:包括现场查验设备运行情况、实地丈量、根据合同查验设备清单、现场照片等。
四、有关要求
1.由各镇****服务中心、****中心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自主申报,项目实施对象自愿提出补助设****农业农村局审批同意,工程于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工,2024年12月1日前已竣工,并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政府网站等媒体对外公示七天,公示及征求意见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兑现补助资金。
2.由各镇****服务中心、****中心组织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自主申报。申报对象需填写《2024年**市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申报验收表》与其他项目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复印件应确保清晰,逐页加盖(或骑缝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于12月13****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同时报送电子版(Word及PDF版)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陈孟体 杨雅煊
电话:****6848
电子邮箱:****@126.com
邮寄地址:**市****街177****农业农村局A栋409
附件:2024年**市级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项目申报验收表
△识别上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9日